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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钦州市佳乐气排球俱乐部
协办单位:钦州市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2011年8月27、28日(周六、周日)
三、比赛地点:钦州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三楼)
四、参赛办法:
1、各地气排球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
2、本次比赛每单位可报男、女队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8名;
3、各参赛队要求服装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必须有号码(1—8号),身前号码高不小于10cm;身后号码高不小于20cm,号码笔划分别不小于1cm和2cm。号码必须是缝或印在服装上;
4、本次邀请赛不设报名费。非钦州市的参赛队,需要安排食宿的请提前2天电告佳乐俱乐部,所有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5、报名电话:13207779007(罗俊清)。邮箱: 874674763@qq.com
6、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 25日。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广西体育局2007年审定的《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
1、8队以下(含8队)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2、9队以上采用先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然后进行交叉赛决出名次;
3、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 非决胜局先得21分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为胜一场;
4、 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的参赛队,迟到15分钟应判为弃权,对方则应判为以每局21:0的比分和2:0的比局取胜;
(三)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
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之和)∕B(总负局数之和)=C,C值大的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采用邕友牌气排球。
(五) 2011年8月25日下午17:00在钦州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三楼)抽签安排赛程,8月26号下午15:00后各参赛队可以进入本队联系邮箱查看赛程表。8月26日下午17:00在钦州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三楼)将赛程安排发给各参赛队,联系电话:13877789026(谢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8队以下(含8队)取前四名,9队以上取前8名。前四名颁发奖金。
(二)本次比赛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钦州市佳乐气排球俱乐部
2011年8月1日
附报名表:
“佳乐杯”俱乐部气排球邀请赛
报名表
单 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参 赛 项 目 男队气排球
参 赛 人 员
姓 名 号 码 备 注
领队(教练): 电 话:
联络员: 电 话: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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