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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指南] 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不少人惯例里面,逾期交房即等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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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5 11:4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按照惯例,年底是开发商集中交房的日期。但是也有不少楼盘因施工等种种原因不能按时交房。在不少人惯例里面,逾期交房即等于违约。但是,在购买商品房之时,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切得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签订的内容办事。在北海购买房地产,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都是由北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格式合同。目前,我们就北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格式合同进行分析。

根据合同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条文中横线部分为开发商所填写的内容。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视同违约,得根据横线部分填写的内容而定。若选择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合同就按规定业主退房的时间节点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若选择按第二种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具体得根据合同填写的内容来规定。


可能会有人觉得为什么不是一逾期就可以享受退房的待遇,而非得逾期 天内才能退房。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所规定的条文大多是有利于开发商的,这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但就目前而言,只要你在北海购买商品房,那么就得签订北海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是由开发商的主管部门提供。其不公平性或许只能找主管部门申述。

因此,业主在判定开发商是否违约之时,最好是先仔细阅读购房条款,别头脑一热,落得个恣纵闹事的下常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一定不公平性,但是合同起码能保障业主对房屋所有权的保证。不签订合同。对业主存在的潜在风险性更大。

附:
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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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5 15:3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多么拉风的ID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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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5 19:24: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北海售房好出售,这边外地人多,有钱银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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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6 01:48: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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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6 01:48: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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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6 01:48: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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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6 01:48: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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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6 01:48: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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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6 01:48: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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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6 01:48: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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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6 01:48: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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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6 01:49: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没钱买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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