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27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0年钦州市“青城中央广场杯”七人制足球赛通知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5:3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关于举办2010年钦州市“青城中央广场杯”
七人制足球赛的通知
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文化和体育局,钦州港区社会工作局,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俱乐部:   为丰富社会文体生活,活跃足球文化气氛,展示我市广大足球爱好者的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做好我市足球运动的规范性管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足球爱好者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体育局、市足协决定,于2010年12月下旬举办2010年钦州市“青城中央广场杯”七人制足球赛,希望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队,踊跃参加。                钦州市足球协会                2010年12月14日
2010年钦州市“青城中央广场杯”
七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2010年12月25日起在钦州市超越运动馆七人制足球场举行。 二、参加办法: 自由组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15名。由大会竞赛组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参赛队员必须是钦州市足球协会的注册会员(未办可随报名同步申请办理)。 三、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纪律规定和《足球比赛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组委会审定的5号球。 3、钦州市足球协会的在册运动员才有比赛的资格。对无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球队代表(领队和教练)有权提出质疑。坚决杜绝无证参赛行为。 4、比赛采用7人制,每场比赛可签到15人,替补不超过5人;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场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单循环积分赛制,每场比赛比分打平不进行加时赛和罚球点球决胜;第二阶段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每场比赛比分打平不进行加时赛,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胜。 5、参赛队伍要穿着号码的统一服装,守门员的服色与其他队员服色与其他队员服色有明显的区别,队长自备袖标。一律穿软胶底布面鞋(含软胶钉布面鞋)。 6、一张红牌或累积两张黄牌的运动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红牌停赛要带入下一阶段比赛。 7、任何一个队比赛中,场上不足5人(不含5人)时,比赛终止,判该队负,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超过开赛时间20分钟未到场的队,视为弃权,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8、要求参赛运动员自行进行人身意外投保,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运动员自行负责。 四、计分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最后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视参赛队伍情况对成绩前六或前八名的参赛球队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500元;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各200元;优秀裁判员二名各200元。 六、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队领队于2010年12月22日前将报名表交市体育局或市足球协会,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每队交报名费300元,交比赛保押金200元。如无违反比赛纪律情况发生,赛事结束后退还比赛保押金。开幕式和闭幕式是比赛内容之一,要求全体运动员参加,对无故缺席的球队和运动员将按违反比赛规程处理。 (三)请各队领队于2010年12月22日下午16:00到市体育局会议室(奥林名城旁边中青乒乓羽毛球训练中心二楼)参加赛前会议。 联系人:宣锋13737762321、李崇钦15977002006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0年钦州市“青城中央广场杯”七人制足球赛竞赛委员会所有 [ 本帖最后由 QZFA 于 2010-12-15 15:56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0-12-15 18:39: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青城杯” 之前讲咩杯D也都系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0-12-15 19:03: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6 00:13: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6 17:22: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6 20:18: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12-18 21:18: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01:10: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7:2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4:05: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5-15 13:08 , Processed in 0.153027 second(s), 1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