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3817|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庆长假期间,48名钦州学院大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走上街头维护钦城交通秩序(组图)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15:3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我们的“马路天使” ( 来源:市交警支队 图文:陆祖江) 10月1日,经过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专业学习与培训过的48名大学生青年交通安全志愿者走上街头,成为了真真切切的“马路天使”。这是由钦州市团委,钦州学院团委,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组织的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与劝导行动。 为了确保国庆期间道路交通的畅通,做好我区“南珠杯”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迎检工作,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联合钦州市团委,钦州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和培养一批大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在我市的主要街道和路口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服务。   据钦州学院环境与经济系李同学告诉笔者,“十一”这八天时间他们主要是对我市的人民路建设路口、钦州湾大道永福西大街路口、南珠西大街文峰路口三个主要进行了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人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机辆驾驶人进行劝导,使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能够及时制止,增强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文明出行意识。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我市青少年交通安全学校揭牌仪式以来交警部门对交通安全志愿者的招募活动从没停歇,这次招募的48名大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是从300多名大学生中层层挑选,经过专业学习与培训之后才能上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服务。此次大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走上街头也是为了确保国庆期间道路交通的畅通,做好我区“南珠杯”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迎检工作的一项工作,同时也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让越来越多的学生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通过自愿加入到交通安全志愿者的行列,亲自参与体验交警部门的工作,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十一”期间志愿者放弃假期,在道路上维持交通次序 志原者搀扶一位老人过马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9-10-9 15:37: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15:37: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志愿者在引导群众过马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10-9 15:45: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0-9 20:13: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有心则诚,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0-9 20:19: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0-9 20:21: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事,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0-9 20:36: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0-9 20:3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应该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0-10 10:00: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为人民服务,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10-10 10:05: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用心是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10-10 10:12: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5-18 08:47 , Processed in 0.132963 second(s), 1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