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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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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钦州市居民用水拟实施“阶梯水价”,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15名市民代表均支持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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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发表于 2013-1-7 17:21: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关于网民质疑水价听证会的情况通报 前段时间,我市举行了水价调价听证会,引发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网友们对我市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做法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网友们对我市物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我们就网友们不明白的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有网友提出“钦州自来水价格听证会,钦州380万人口岂能只选15名市代表”的问题 受自治区物价局委托,我们召开的水价调整听证会所涉及的供水范围是钦州城区内东到黎合江工业园,西至英华学院,南起尖山镇,北至皇马工业园区,总长约596.6公里,供水面积约40平方公里,供水用户5.3万户的钦州市城区居民。不包括钦南、钦北区乡镇,钦州港、灵山、浦北县的用水居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了举办听证会的信息及招聘各界人士参与。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听证参加人构成、产生方式作出的规定。 第九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 (二)经营者;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第十条 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于2012年10月12日至15日在《钦州日报》上刊登了《钦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开征集钦州城区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代表的公告》,公告发布后,有4名市民自愿报名参加并获批准,另2名由其他组织推荐;其余9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聘请,完全符合“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的相关法定程序。 二、关于阶梯计量水价的问题 阶梯计量水价是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1]108)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是我们臆想出来的,这个《管理办法》全区都要贯彻执行,钦州也不能例外。实行阶梯计量水价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关于“15名代表均同意调价”的问题 我局在钦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中提出五个调整要点:(1) 简化水价分类,并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2)补偿供水成本和供水企业合理收益;(3)对弱小群体执行减免政策;(4)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5)供水价格调整后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分析。这五个要点我局在钦州日报2012年12月10日《关于召开钦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中已作具体说明。在听证会上,这15名代表对这五个要点原则同意,但同时也提出部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不是部分网民所猜想的情况。我们将就15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原有的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然后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 四、自来水价格调整需要说明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字〔2011〕144号)的规定,全区县以上自来水价格的定价权为自治区物价局。这次我市召开的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是受自治区物价局的委托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钦州市开投水务公司2009至2011年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监审报告显示,目前钦州市开投水务公司供水成本达2.2151元/吨,而其平均销售价格只是1.588元/吨,供水成本与销售价格差距较大,企业长期亏损严重,因此提出了调价申请,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适当调整价格及实行阶梯计量水价是为了实施国家节能减排计划,鼓励节约用水,提高供水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有必要的。目前钦州的经济虽然快速发展了,但可用财力仍然有限,难以补贴企业,希望广大网民给予理解。 各位网友,你们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虚心接受,但也请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多一点文明多一点理性,不要随意对听证参加人进行人身攻击。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我局当面咨询,我们将诚恳地给予答复。再次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对我市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钦州市物价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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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发表于 2013-1-9 11:22: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来物价都是在上涨的,其他地市水价更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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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发表于 2013-1-9 11:25: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适当调整物价,可以理解;程序合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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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发表于 2013-1-9 11:26: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 543楼(不上网会死) 的帖子

其他地市收入比钦州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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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发表于 2013-1-9 11:26: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物价是不断涨的,工资是不断涨,水价涨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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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发表于 2013-1-9 11:27: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物价局解释得很清楚,理解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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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发表于 2013-1-9 11:28: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自来水公司成本涨了,加点水费也是正常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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