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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俞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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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北部湾大道发生恶性侵害事件,女子上班途中被男子扑倒在地欲图谋不轨,施暴男子据说是钦州学院大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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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3-1-7 02:25: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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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3-1-7 02:47: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个人认为对于性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没收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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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3-1-7 03:06: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种人就是要处以极刑,比如千刀万剐、炮烙、让一群公驴子吃春药然后把他们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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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3-1-7 03:26: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谁除奸惩恶一委屈一下,把介个畜生鸡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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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3-1-7 03:45: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什么东西?直接一剪刀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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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3-1-7 04:09: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看应该用上“满清十大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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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3-1-7 04:31: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畜生!一两一两的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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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3-1-7 04:53: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切了他的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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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3-1-7 06:03: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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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3-1-7 07:36: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年轻仔火气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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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3-1-7 07:56: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算猥亵还是强奸未遂呢,如此人渣要判刑才得,忍不住了不会去文峰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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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3-1-7 08:00: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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