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zhangjinshou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市杂谈]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发布,卖房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又涨了!还让不让人活的了

[复制链接]
scan
97#
发表于 2013-3-30 19:26: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说到底要想房价降下来,地皮卖便宜点不都全搞定了,用的着这么麻烦嘛真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8#
发表于 2013-3-31 02:07: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连载更新)钦州房产中介卖房那些事儿,说说我在这个行业的一些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9#
发表于 2013-3-31 08:12: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住建部吃屎的啊,对我们本来就买不起房在拼命赚钱买房,现在推高房价你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啊,你们到时贪污个几十套房子再手里不着急啊,麻痹的,共产党到时他妈的土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发表于 2013-3-31 15:05: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
不晓得大家都是怎么个意思,反正我这个准备买房的刚需,看了细则,绝对好政策,心是稳当多了,爽!!!!
就是上房产税还是一个道理,还是有人要说加了税,交易的时候还是会转移的买房,总是有理由的
大家说的的几条:
1.二手房个税转移到买房者----是的,但长期说,炒房子的需求绝对减少----房子的投资属性进一步降低----整体的购买需求转向刚需
2.新房需求增加 价格上涨---细则里还有两条管着短期房价的: 房价目标+房价问责,直接政策压制---还有,现在的新房数量真的很低么?至少钦州不见得吧
3.增加供应---上两条是针对上涨的指标的措施---治本的也没落下。。。但这条的效果不是一天两天能见效的,所以就先用上两条先压着, 不然没等这条见效就天下大涨大乱了
所以,网上叫的凶的 应该是之前买多套想挣一笔的---现在发现不好挣,就开始抱怨了。。。。这房价这么高,功不可没的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1#
发表于 2013-3-31 22:04: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么多空置房,靠刚性需求,没有炒房空间,购房者等着吧!房价回调1500每平方,合理价位,最出手,政策万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发表于 2013-4-1 04:39: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涨才怪
房子总会有人要卖的。人家改善性住房的不卖房怎么办?
你以为抑制了二手房,新房不会涨?人家都不买二手房了,你看看那些开发商有多乐呵能不涨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发表于 2013-4-1 11:02: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么多空置房,靠刚性需求,没有炒房空间,购房者等着吧!房价回调1500每平方,合理价位,最出手,政策万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发表于 2013-4-1 18:25: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买单还不是买房子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发表于 2013-4-2 01:39: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幸亏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我爸又过户给我一套,省了好多钱埃。。。。。政府太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发表于 2013-4-2 08:04: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如果卖方单方突然加百分之二十还卖得出吗?必然是买卖双方都要为无耻的刮民策政买单,这个丧尽天良的国务院无耻一刀切政策使穷人连唯一的房产也不敢交易了,如想通过交易合理转变一下都不可能.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政府,还只想着从平民百姓穷人那里收刮,让穷人更穷,难道嫌自己还不够失民心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发表于 2013-4-2 15:51: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治标不治本的法则,房价这么高,很大的原因在政府本身,而不是在百姓身上,有这功夫出这样的法则,还不如好好自己反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发表于 2013-4-2 23:34: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糊弄10年了,还要再糊弄最后一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9-28 10:15 , Processed in 0.115665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