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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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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9 15:4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本案发生于2011912(农历八月十五)下午17点半左右发生车祸,地点是在钦州往黄屋屯的二级公路,在高坳底的某某制药公司大门前开单位的五菱面包车车牌为桂N39370回老家,又是酒后驾驶,结果撞死一人一伤,受害人是黄屋屯大冲人,开车的人是钦州市殡葬管理处的副主任李瑞丰,发生事故后此人不但不承担法律的责任,还找人来自己的妹夫冒名顶替自己,此人后来打电话和钦州市殡葬管理处主任吴军汇报撞死人了,当时主任和科长在吃饭,接到电话后主任说饭都吃不下,派出了业务科科长喻孝茂带出一个班去收敛,收敛人员和几个副主任都到了现场等候,等了好久,结果受害人家属不同意拉回殡仪馆,家属执意要拉回家土葬。
第二天单位说此事不能议论,不给员工说出来。作为钦州市民政局管辖的事业性单位,作为单位的法人代表吴军(主任)对此事包庇隐瞒不上报,对酒后开车的人不做任何的处理,这种违法行为,当法律不存在人还能当领导,还能做党员,还能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钦州市民政局之钦州市殡葬管理处主任,难得这世界就没有人来执行处理这些拿法律当儿戏,杀人不受法律制裁的人了吗?这件事情整个钦州市殡葬管理处的全体职工临时工都知道这件事。这种违法行为影响极其恶劣,法律不严惩违法犯罪的人,难以安抚受害人那个死的人啊,怎么能入土为安啊?
钦州市就没有法律能制裁这些违法犯罪份子了吗?钦州的官场黑暗到这种程度了吗?还有每个领导都贪污,把殡仪馆每年收入近上千万的钱都分栽完,就没有人查的出来吗,明知道是贪污,没有人去检查。黑暗啊!请广大人民来平平理。还有员工在单位工作近10年了,解除合同了,自然什么补助都不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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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3 22:28: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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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10:48: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WXY2006 发表于 2013-8-23 22:28
是真的吗?

谁会拿法律开玩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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