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ぁ無悔お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资讯] 陈记者,拘留我眼镜男司机三天,你得到了什么??

   关闭 [复制链接]
scan
217#
发表于 2013-8-23 19:18: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滴记者就是被的公检法惯坏了,嚣张S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8#
发表于 2013-8-23 19:19: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见钦州的媒体有什么能帮助百姓的。。该报的又不敢报。电视天天药广告。。真垃圾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8 收起 理由
2230387750 + 4 很给力!
黑豹大爷 + 4 看顺眼的都加分,没理由!攒分升级。。。。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发表于 2013-8-23 19:19: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记者要采访,要征求被采访者的同意。活该被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0#
发表于 2013-8-23 19:19: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2个人都有错!眼镜哥错在遇见女记者还打了人!女记者错在碰见个从来不打女人搞到被逼打女人的男人!看了视频想问下女记者:人家发生车祸了.本来就是件难过的事情.你作为记者是有权利采集新闻.但是当事人不给你拍摄.你可以马上进行沟通啊!只不过你的沟通方式简单粗陋.还质问别人为什么拍你.那你自问下自己为什么你们也拍摄别人就不允许别人拍摄你们?你们认为你有特权吗?记者就大晒了?还有女记者讲话没有素质:在视频中还说....叼!正宗钦州牛话!还有女记者是明显带有整人的思路发视频什么出来的!为的就是出口气!
     眼镜哥,你打人肯定不对了!本来对的变成不对了!还加上你在派出所那个目中无人的动作被拍摄出来让你看起来是个没有素质的人!哎...打人被关3天那是对你打人付出的代价!
     在我看来双方都有错!最起码人与人的简单的沟通你们没有很好把握!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8 收起 理由
2230387750 + 4
黑豹大爷 + 4 看顺眼的都加分,没理由!攒分升级。。。。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1#
发表于 2013-8-23 19:21: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打的好,打的秒,打的呱呱叫!!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黑豹大爷 + 4 看顺眼的都加分,没理由!攒分升级。。。。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2#
发表于 2013-8-23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发表于 2013-8-23 19:25: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村老本色!穿起龙袍某似太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4#
发表于 2013-8-23 19:26: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人肉只记者~看看其有咩后台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6 收起 理由
2230387750 + 2 神马都是浮云
黑豹大爷 + 4 看顺眼的都加分,没理由!攒分升级。。。。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5#
发表于 2013-8-23 19:27: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ぁ無悔お情 发表于 2013-8-23 12:38
我是本人你们所说的眼镜男司机,我现在才知道记者有多厉害了,在记者的面前连派出所的领导说话都不敢多讲话了 ...
记者拍摄是她的工作,请你尊重人家的工作,如果有证件,这样绝对没有侵犯你的肖像权,你打人就是你的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6#
发表于 2013-8-23 19:28: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很想看看贵妓者哪般尊容!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黑豹大爷 + 4 看顺眼的都加分,没理由!攒分升级。。。。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发表于 2013-8-23 19:29: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打是爱,对陈小姐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放上了一戋明灯.陈小姐应该感谢这位帅哥,认敌为友,共创未来.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黑豹大爷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8#
发表于 2013-8-23 19:29: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可否认,地方媒体确实是太嚣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0-6 08:33 , Processed in 0.153699 second(s), 2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