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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钦州市卫生局关于患者黄某家属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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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发表于 2013-12-17 08:47: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頂起!支持家屬伸張正義!受二醫傷害的患者和家屬聯合起來!一起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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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发表于 2013-12-17 15:16: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頂起!支持家屬伸張正義!受二醫傷害的患者和家屬聯合起來!一起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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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发表于 2013-12-18 11:07: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某搭塞 于 2013-12-18 11:17 编辑
正君3G数码 发表于 2013-12-17 01:36
的确,再坏的医生,与我们无冤无仇,他们拿了钱,更不会故意医死人。但作为医生,特别是高风险高难度 ...


      我不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1.肖教授是广西神经科这一领域最权威的领军人物之一不容置疑,如果他都没有资格做这个手术,那广西有几个人有资格做?如果他们都没有资格做,那广西是不是不应该开展这个诊疗项目,广西的病人是不是就让他们都自生自灭了呢?显然这不行。怎么说再差的水平,死亡率也不超50%吧,不做只有等死,总得来说还是做好些吧?
      2.“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我非常同意。但是一个医院有没有金刚钻、一个医生是不是金刚钻也不是你我说他没有他就没有,说他有他就有。二医院被鉴定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国家发给他们医疗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考核给予他们开展这个手术的准入资格,从法律上讲他就具备这个做这个手术的资格,就认为他们有这个“金刚钻”。当然金刚钻有档次之分,金刚钻只是一个基本的实力指标,精钢钻耍得怎么样不同的人水平还有差别。不是说有金刚钻,不是说金刚钻耍得好,就永远不会把瓷器损坏,保证零失败。只是越好的金刚钻在越高手的人里出好活的几率高些,坏瓷器的几率低一些。肖教授是高级金刚钻,是耍金刚钻高手,但是也不能万无一失。如果师傅从来没弄坏瓷器,只能说他钻的瓷器还不够多。相比之下,二医院不可能拥有最好的金刚钻,但是他也是金刚钻,既然他有,他也有营业执照,他就能揽这个“瓷器活”。回到你的专业上,你敢说你是中国最高手的“修机佬”吗?你从来没有修不好的手机、相机吗?难道你就不能修机器了吗?既然你已经配备什么“分离器”之类的专业设备,你有国家发给你的修机营业许可证,你就有资格开门修机,不是吗?
     3.你妈妈的后交通动脉瘤,而且是巨型的后交通动脉瘤。如果谁敢说这是个容易的位置、容易做到手术,我只能说只有三种可能:1.他水平实在太高了!2.他在吹牛!3.他太无知了!当然,如果你加上“相对”两字修饰,也说得过去。的确还不是最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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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发表于 2013-12-18 11:25: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也知道我说服不了你,我也并不是想帮二医院开脱,这本身跟我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可能我说这么多,只是我也是个医生。我曾经热爱我这个职业,我想每个人都是一样的,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热爱的职业形象一天一天这样破坏下去。当然我也知道,这是我不可能改变的了的。
    我更尊重事实,如果他们的确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过错,我支持你维权到底,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后果。

点评

那么多的医疗纠纷不是一日之寒就形成的,一是人民的维权意识提高,医学常识的提高。二现代医院太功利,每个科室都在追逐利益。三靠关系进医院的医务人员不在少数,本来那些人就是不学无术。做错事了就只能耍无赖  发表于 2013-12-1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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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表于 2013-12-18 11:26: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正君3G数码 发表于 2013-12-17 01:36
的确,再坏的医生,与我们无冤无仇,他们拿了钱,更不会故意医死人。但作为医生,特别是高风险高难度 ...
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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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发表于 2013-12-18 23:09: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1199780 发表于 2013-12-4 10:07
我觉得家属只是想还死者一个公道,好好的人被医死了。那种悲痛的感觉你们是无法理解的。卫生局的调查明显就 ...

好好的人被医死了。。。家属都没那么说。。。
术前患者就是病情危重。。。

点评

如果按医生说的打个咳嗽都可能会死就那就是危了,但重就不是吧,因为术前是意识清楚,手脚都能自由活动,能跟同病房的人唠家常,放尿壶能自己脱裤屙尿.身体其它器官机能正常,而医生的检查与诊断没有说有其它病,就这个瘤  发表于 2013-12-1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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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发表于 2013-12-18 23:33: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某搭塞 发表于 2013-12-18 11:07
我不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1.肖教授是广西神经科这一领域最权威的领军人物之一不容置疑,如 ...

非常感谢你的解答,不过给你举个例子,我接修了一台进水IPHONE4,无WIFI信号与屏幕有少少水影,其它功能一切正常,虽然我在修前须知里声明,所有进过液体的机器拆开后都不保证能恢复一模一样,甚至是拆机修后可能有不开机的风险。但更换WIFI模块后,手机不能开机了。我只好自己掏钱买了一板新主板更换给客人。可能是因为妈妈突然的离开,我注意力不集中,把CPU吹坏了,也有可能是因为进水把某些零件腐蚀坏了,但客人机器来时的确是能正常开机的,而这时我能说你机器是进水的,隐匿故障太多,我修前须知里(就像手术风险同意书差不多)已说明不承担进水机的任何风险的,所以我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我是这样说的话,客人会同意吗?粗鲁的可能当即砸我柜台了。   虽然说机器有价人无价,生命不可重来,但医院医生不能因为我们签了风险同意书你们就可以随便粗心对待。有过错就不用承担一点责任。不是我们故意要找医生医院的麻烦,分别去了五次问要看手术室内的监控,前三次问了作为神外科主任利医生,常去那做手术的医生居然回答我们不知有没有。而且还是调查了两三天都还没调查到那手术室到底有没有监控,你们不觉好笑吗。后两次是问刘姓书记,他第一次回答也是他年初才从部队转业到二医院,也要调查看有没有。第二次问他时回答有监控,但那天手术时忘了开。试问现在那家三甲医院主要的手术室不装监控的。他们查一个手术室有没有监控居然用了五天。这不是很可笑吗?   按你的话,二医是有“金钢钻”的,只是玩钻的水平太差。但因为它有许可证,并且还有那霸王的术前风险同意书。就算他的金刚钻钻十块玻璃爆八块也是正常,也是不用负责任的。所以医院就是一个合法的杀人机构?  自从我妈妈走后,我看了很多很多这种病例,以当今的科学手段与已经很成熟很成熟的脑动脉瘤技术。死亡率越来越小。而我妈妈的这个瘤真的相对其它病例不算很重很难。但偏偏死亡了。连一点抢救的动作也没有,推出手术室到ICU几分钟就说瞳孔放大。你判断说是术后再次大出血,但CT回来又说没有大出血,那是什么原因会造成人的瞳孔那么快就放大到几乎死亡的程度呢?又为什么当晚18点左右医生就告诉我们靠病人的个人意志力能不能过关,也就是听天由命了。我们就那样傻傻的相信医生说等奇迹,没看他们有任何积极的动作,而是在第二天给了一个电话号码我们,叫我们自己去跟他们介绍的那人买十瓶白蛋白,650元/10克一瓶。我第一次听说,医生居然叫家属自己买药。还说抢救时要用这药。而他们术前又说会有什么什么风险,却第二天才说要找白蛋白。我看不到他们为手术中或后会出现的风险做过什么有力的防范准备。也没看到他们有何其它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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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发表于 2013-12-19 10:29: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正君3G数码 发表于 2013-12-18 23:33
非常感谢你的解答,不过给你举个例子,我接修了一台进水IPHONE4,无WIFI信号与屏幕有少少水影,其它功能一 ...

    对你例子的观点我个人表示赞同。
     其实这两天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真是吃地沟油操中南海的心)。虽然手术都有风险,但是后果全部都由病人来承担的确不太合理。毕竟大部分手术死亡的只是少部分,大家都是同样的病,其他人好好的,凭什么有些就白白死了。都是花钱治病,甚至倾家荡产最后人死了,人才两空。所以我在想国家应该制定一些相应政策来保障患者权益并监督医院行为、促进发展。比如:1.定期考核,每个风险手术根据国情制定一个并发症发生率指标(如10%),每年统计这个医院的这个手术的并发症发生率,如果超过10%予以一定周期取消手术资格直到水平提高,重新达标后再恢复资格,并予以一定罚款等处罚,无手术资格期间手术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虽然都在10%的范围内,但是如果逐年并发症发生率增加,予以警告或者适当经济处罚,以促进医学技术持续提高。2.引入保险制度,在行有风险手术前,由医院按照手术风险为患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业保险(如10万),根据并发症的评分由保险公司予以一定比例赔付(不能全赔,以防止少数医患家属沟通恶意犯罪),根据个人要求不同,病人可叠加自费购买保险。然后保险公司根据每年这个医院并发症发生率、医疗水平,予以评定赔付比例及购买报销资格,这样能保证万一发生并发症时患者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同时也促进医院及手术者严谨操作,积极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鉴于本人才疏学浅,可能此构思还很幼稚,存在很多不足和漏洞。但是的确得出台一定的政策保证患者权益。象这个手术,如果医院方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法诊疗常规,但是患者最终还是死了,按照现在的法律,医院、医生没有过错,所以医院不用负任何责任,但是患者的确成了受害者,为这不成功的手术负全责确实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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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发表于 2013-12-19 10:42: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由于蛋白是人血提取物,现在人越来越多,但愿意献血的人越来越少了,所以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在全国常常都是紧缺的,医院经常都无法正常途径购买到。所以大部分医生都有过叫病人家属私下去买蛋白的经历。比如我们科就有个病主要靠免疫球蛋白来治疗的,这个蛋白医院也是经常缺药。我们只能叫家属到外面买(甚至去黑市买),但是我们可能比较谨慎,一般都叫他去能提供正规发票的地方(比如医药公司)购买,凭发票签字后帮用药,否则如果药物有问题或者输液过程中有什么反应说不清,担不起责任。

点评

你觉得这种情况合理吗?这种现象应该怎么给家属理解呢?万一医院说你买回来的是假药,造成病人严重后果,那又怎么说?黑市买药,把这部分的责任转移到家属哦?  发表于 2013-12-1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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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发表于 2013-12-19 11:28: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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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发表于 2013-12-19 14:31: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某搭塞 发表于 2013-12-19 10:29
对你例子的观点我个人表示赞同。
     其实这两天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真是吃地沟油操中南海的心) ...

   被粗暴的屈坐十日监,我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些有能力有钱的人要移民海外,特别当时李连杰选择移民新加坡,很多人认为他不够爱国.但他私下谈及这事是因为:“讲真话就是我对国内的现状很不满意,选择移民我不会后悔,无论生活在任何国家我永远是炎黄子孙。”是的,我爱我们的祖国,但并不表示我会爱这个政党.在中国,一个公民的权利是那样的虚无飘缈.虽然宪法冠冕堂皇说中国有多民主,但现实,一个低层的草民是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的.一个不是民主选出来的官,只是上级按形式甚至是上级的喜好来任命的官,又怎能成为人民的公仆?看看博白的交警又是以怎样优越的心态骂"你这个白痴".  我们到处申诉无门,所以去二医广场拉个横幅,放个高音喇叭维下权,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没有追打医务人员,也没有拦门口,也没有造成医院任何公共财物的损坏,却就被那些暴力机构的人没有任何警告任何调解,上来就像对待罪犯一样粗暴扑倒在地戴手铐. 到了公安局里也没有任何申诉的机会.卫生局也是在没有与我们家属询问任何情况就私自发了那个通告.这还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吗?公民还有没有一点民主的权利?你一直说叫我走法律途径,你认为行得通的,在钦州行得通吗?说实话,进去后,我彻底对这个社会很失望,对政府很失望.一个个良民就那样一步步的被逼到了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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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发表于 2013-12-19 14:52: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靠拉横幅、烧鞭炮、烧纸钱、辱骂医务人员等极端手段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有医闹的嫌疑,可是如果不是样把事闹大,又引不起领导的重视,那更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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