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众观天下] 湖南一家长掌掴老师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拘役2个月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07:2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新华网长沙5月28日电 得知孩子上学途中出车祸,家长与老师发生口角,并打老师一耳光。近日,湖南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2个月。

  2013年11月12日14时许,耒阳市六处幼儿园某班班主任陈某发现本班学生周甲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于是电话通知周甲家长来校。被告人周某(系周甲父亲)及廖某(系周甲母亲)到校后,在六处幼儿园三楼的教室里向陈某了解女儿周甲受伤情况时,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被告人周某动手打陈某耳光,将其耳部打伤。经衡阳市华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陈某的伤势属轻伤。经南华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重新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目前左鼓膜穿孔已愈合,听力正常范围。

  2013年11月17日,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陈某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万元,陈某对被告人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1-12 01:30 , Processed in 0.109201 second(s), 1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