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裴国毓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领导出来给说法,我们老百姓的存款保障在哪里。各位网友评评理,还我一个公道。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14-7-17 18:57: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2#
发表于 2014-7-17 19:02: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多取银行的钱会给判刑,卡给克隆,钱在银行不见了,和银行没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3#
发表于 2014-7-17 19:03: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可以打民事官司,告银行管理漏洞,大额转帐没有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理的

还有,不排除你身边的人作案,copy你的卡,知道你的密码,然后异地取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发表于 2014-7-17 19:11: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顶楼主,望楼主早日找回笔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5#
发表于 2014-7-17 19:15: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恐怖啊,继续高度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6#
发表于 2014-7-17 19:16: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恐怖啊,继续高度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发表于 2014-7-17 19:21: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裴国毓 发表于 2014-7-16 23:12
还我救命钱!!

各位网友:
        本人小贵(化名),2014年7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卡上存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8#
发表于 2014-7-17 19:23: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裴国毓 发表于 2014-7-16 23:12
还我救命钱!!

各位网友:
        本人小贵(化名),2014年7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卡上存 ...
双!这个月起工资打入农行卡。一发工资马上领出来另储他银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9#
发表于 2014-7-17 19:29: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同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0#
发表于 2014-7-17 19:30: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猪哥靓 发表于 2014-7-17 11:52
典型傻逼,这和银行有毛关系?钦州农行凭什么去冰结山东农行的用户?没有公安介入,谁有权这样干?你自己不 ...

     我觉得户主已经将事情说明了,这转账不正常,那么银行没有冻结对面账户的权利吗?难道现在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如果是,那真的该改改了,不知哪个脑残出了这么个愚蠢的法律。完全可以冻结对方账户,虽然不一定能抓到元凶,起码可能追回钱款。如果,发现交易是正常的,是户主乱冻结别人账户,可以追究户主相关责任,这不就好了吗?银行有什么难处?
     如果,这样都不能冻结,岂不是纵容犯罪?百姓存款有什么保障?百姓把钱存进银行,理论上银行卡就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只不过,技术层面受现实限制,百姓给予理解包容而已。现在卡被复制(不是弄丢!),这个必须是银行的错。即使弄丢了,户主发现后要求冻结自己账户,或者冻结转入账户,都是常理之中!如果按照我说的实行,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很明显,银行无法解决卡被复制的问题,但是完全可以解决户主报案之后的问题!银行都无法解决卡被复制,百姓又怎么能防止得了?如果这时银行不用负责,那么就等同于百姓存钱进银行就是随时可能被人取走!存来做什么?!

点评

有道理  发表于 2014-7-18 03: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1#
发表于 2014-7-17 19:41: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追究到底、农行必要查清或负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2#
发表于 2014-7-17 19:42: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神六升天 发表于 2014-7-17 13:08
银行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冻结对方账户的文件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程序规定,也许会导致一部人权益受损, ...

我是户主,我要求即刻冻结对方账户,原因就是我的账户非本人意愿地有几十万转入对方账户。这个理由还不够充分么?如果可以这样冻结,会损害谁的利益?恳请您简单通俗正面回答我。
反过来,只要规定,如果冻结对方账户是我恶意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我负责,不就行了么?有什么不行?恳请您通俗易懂的正面回答我。
如果楼主所言属实,那么现在银行的做法就相当于:有个人拨打110,说是准备出人命了,请求出警。110没有立刻出警,而是花大量的心思去研究这个电话是否为假报案电话!!这个比方恰当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7-6 03:56 , Processed in 0.170848 second(s), 19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