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0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宝宝秀] 看了山西的疫苗事件,你们的小宝宝还敢打疫苗吗???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7:3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山西疫苗事件已经持续多日,卫生部和山西省委都先后介入,网民也十分关注这件事。然而,我们在关注山西的同时,是否也会安静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处境呢?你所在的地区,是否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疫苗接种问题呢? 而且,我从免疫学的角度,给大家讲过,其实疫苗并非绝对安全的,其可以引发不良反应,而且很多时候,这种不良反应及其发生机制,还是人类目前无法解释的。因此,我说过,从科学的角度,目前已经无法对山西的疫苗是否有不适当的使用,无法进行认定了。应该说,山西省卫生厅只要不自己承认,从科学的角度,几乎无法认定其不当操作与不良反应有关了。因此,现在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我支持给受害者及其家庭进行补偿。但追究责任人,则只能从是否有权钱交易,以及经济问题进行追究了,因为有关不良反应的科学证据已经湮灭了。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是不尊重科学了。 有的网友称,我认为山西受害者的监护人有责任,这就是冷血。但我其实很痛恨现在社会上不尊重科学的现象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我们的科普是在欺骗,而不是正确地引导公众获得正确的知识。但反过来讲,公众在接受这些信息时,是否也有责任进行分辨呢?例如,在一些宣传材料上称,献血有益健康,我认为这是不科学的,应该因人而异,至少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有益健康,而是对健康有影响的,所以,我不主张每个人都频繁献血。不过,献血毕竟是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是在做有利于社会和人民的事情,我们毕竟不能仅考虑自己,所以我也献过血,而且以后也会再献,但这不是为了有利于自己的健康。对于疫苗的风险,我更是一再强调,应该警惕,因为即使在最好的疫苗,最好的储存条件和使用的情况下,仍难免有不良反应的出现,我们没有找到其发生的规律。不当的储存和使用,只是其中的影响条件之一,是否是主要条件还不清楚。有人说,高温暴露是导致这次山西疫苗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我可以告诉您,疫苗最初使用的年代,人们还没有电冰箱,夏季使用也是无法保证低温的。同时,所谓的高温暴露,也不过40度左右,只是加速疫苗蛋白的降解或者使减毒活疫苗灭活,主要是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而已,这是目前最为主流接受的免疫学解释。 因此,要想避免类似的疫苗相关损伤,就应该避免滥用疫苗,只在必要的时候使用必要的疫苗,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有人说,不能强求普通人都有很好的免疫学知识,我赞成,但是每个人应该有必要的基本的免疫学知识,至少应该能正确的理解和选择使用疫苗。这其实一点也不难。我现在就一直在非医学专业的普通大学生中进行《健康免疫学》的教育,告诉他们如何选择疫苗,以及如何识别和正确对待疫苗相关的不良反应。其实,在我们的高中课本中,有关免疫学的知识已经很深入,有单克隆抗体等知识,但是对于如何利用免疫学知识却没有涉及,因此,我建议有必要在高中加强《健康免疫学》的教育。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最重要的是健康,疫苗应该是人类健康的守护者,正确和恰当的使用疫苗,就是对生命和健康的尊重。人们需要尊重别人的健康与生命,更要尊重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恰当的滥用疫苗,其实就是在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开玩笑。因为您怎么能保证您用的疫苗没有不恰当的使用,没有权钱交易(尽管这与不良反应没有太大的关系),没有质量和保存的问题呢?而且,如果真的没有这些问题,您出现了不良反应,则更为可怕和可悲,因为那时您根本无法获得赔偿了(疫苗真的没问题了)。而问题只能在您,谁让您滥用疫苗了呢?、 所以,山西疫苗事件是个悲剧,是无知造成的悲剧,也是我们健康科普的悲剧。如果,我们再继续不尊重免疫学知识和规律,这样的悲剧就不会结束。我希望山西疫苗事件的受害者能得到赔偿和健康支持服务,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钱权交易能被查处,同时,也希望CDC能以此为鉴,保证好今后的疫苗供应和正确使用,更希望全社会的人都能学习和了解最基本的免疫学知识,尊重免疫学规律,不再滥用疫苗。这才是山西疫苗事件最好的结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0-4-10 23:34: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国家计划外的疫苗我坚决不给给同同打! 每次去打国家计划内的疫苗,防疫站的那些大妈们翻看我们的疫苗手册都向我投来白眼,嘿嘿,白眼也好、黑眼也罢……都不曾是我动摇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5-1-25 03:59 , Processed in 0.131507 second(s), 1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