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首推限价房 588套房源接受申购
前日,从钦州市住建委获悉,钦州市推出的首批限价房——阳光之春限价商品住房,现已经面向全市接受申购,首批房源共有588套。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钦州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叶坚告诉记者,2014年底,钦州市首度开工建设并推出限价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限价房申请条件更加放开;且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住满5年后才允许上市交易,而限价房自签订购买合同起5年后就能上市交易。 记者从广西富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到,首批限价房共有588套房源,均位于阳光之春小区内,目前仍在建设当中。限价房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不等,均价为2700元/平方米,有三房、四房以及楼中楼三种户型。目前已经有约300名市民前来申购,房源比较宽松,不需要摇号分配,符合条件,并申购成功的市民可以自行选房,预计2015年10月可以交房。 限价房申购条件 一、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家庭或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单身人员; 二、具有钦州市户口(含灵山县、浦北县、南区、北区等),外地户籍人员在钦州就业需提供在钦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有养老保险手续; 三、在钦州市主城区无房或自有私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住户困难户;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2014年度的标准为23695×1.5=35542.5元);家庭成员中有工作单位的要附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成年人)要其本人对收入作出书面申请,并对其收入真实性负责任; 以上条件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另外所购限价商品房自签订购买合同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申购流程: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无房证明、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要其本人对收入作出书面申请) 前往钦州市房改办填表申请 等待审核通过,即可选房。(南国早报钦州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