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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资讯] 姐姐掏钱买车登记弟弟名下 到底谁才是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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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1:5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http://cq.cqnews.net/html/2012-05/20/content_15838634.htm
姐姐掏钱买车登记弟弟名下 到底谁才是车主? 2012-05-20 22:51 来源: 华龙网 转发至












  华龙网5月20日22时讯(记者 杨涛)花60万购买一辆奥迪A6轿车,虽日常使用、购买保险、维护修理等由自己打理,车辆却登记在他人名下。没想到,因两家人发生矛盾,对方不仅砸坏轿车,还声称“车是我的”。为此,一对姐弟对簿公堂。经法院一审、二审,姐姐最终要回了轿车。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弟弟可能会被处以拘留、罚款,并承担一定经济赔偿。
  弟弟砸了姐姐的车  却称“车是我的”
  2011年10月的一晚,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案。市民曾清称,自己的奥迪A6轿车被人砸了。经现场侦查,民警发现,轿车左前门玻璃和中控锁已被砸坏,左后门处有凹痕,方向盘被锁,前后车牌被人取走。不仅如此,放在车内的机动车行驶证也不翼而飞,估计损失达近1万元。
  出乎民警意料的是,砸车人竟是曾清的弟弟曾林。更蹊跷的是,曾林表示,自己才是车主。这是咋回事?
  原来,2009年9月,曾清掏钱购买了这辆奥迪轿车。办完上户手续后,她将轿车登记在了弟弟曾林名下,并由曾林在领取证件确认表上签字。不过,从车辆日常使用、缴纳路桥通行年费,到购买保险、维修修理,均是曾清一手负责。
  第二年,曾清和弟媳因工作问题发生矛盾。两家人迟迟没和解,这才促成悲剧发生。不过,对于此事,曾林却有另一套说法。他表示,既然登记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轿车自然归自己所有。砸自己的车,有啥不妥?
  两度对簿公堂  法院判定姐姐是车主
  为摸清谁才是车主,曾清找到弟弟所在单位,希望能私下和解。经众人调解,曾林默认了车主为曾清,并哭着请求她原谅。曾清随即表示,希望曾林能尽快办理过户。
  没想到,临近约定时间,曾林突然变了卦,不愿履行承诺。无奈之下,曾清只好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其明确自己的车主身份,并立即协助办理过户。
  经审理查明,渝中区人民法院认为,虽然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为曾林,但车辆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不具有证明所有权的绝对效力。从曾清支付购车款项,到购车后由曾清实际占有使用车辆,以及曾林本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已形成完整证据锁链。因此,判决该辆轿车由姐姐曾清所有,弟弟曾林应协助将轿车过户到曾清名下。
  因对判决不服,曾林提出上诉。经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判决维持原判。
  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弟弟可能面临拘留
  既然轿车归姐姐所有,砸坏车辆后,弟弟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本案,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雍涛文表示,若车主是曾林本人,只要没侵犯他人权益,砸坏自己的轿车仅属个人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既然车主另有其人,曾林的行为就已构成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雍律师称,由于本案情节较轻,涉案金额较少,曾林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可责令其赔偿车主曾清一定经济损失。(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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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2:51: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上海一中院认为,车辆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不具有证明所有权的绝对效力,虽然金美贞为证实该车辆属其所有,提供了车辆登记证书及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合同、收据等证据,但所有这些证据均无法证明购车款由其支付,加之该车辆长期由朴秀人占有、使用,原审法院认定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朴秀人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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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2-28 19:17: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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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2-28 19:17: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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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5-3-3 00:11: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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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3-5 09:38: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姐弟对簿公堂令人稀虚!不过法律是公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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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08:39: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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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09:35: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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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09:36: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钦南区法院和重庆法院是两个不同国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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