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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转身即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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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我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他的名字,我们准备离婚了,他还有资格分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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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5-4-23 10:37: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这种傻的人,还真是不多见啊,过错方法院会考虑少给点的,但分点是必须的,而且一人一半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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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5-4-23 10:39: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分时肯定要分的,只是多少钱的问题!还要看男的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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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4-23 10:39: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法律上是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的,只能说是酌情考虑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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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5-4-23 10:41: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现在只有你想办法提出证据证明他在房子上没花钱。你可能会说买房的时候你们还不认识,但这又怎么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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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5-4-23 10:43: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谁告诉你的?婚后的按揭金额要看对方有没有参与,如果对方有证据婚后的贷款是由他还的,那就可以要求退回这部分钱,也可以要求相应的房屋产权。如果女方自己还贷,拿男方的钱生活,那离婚后法院将认定房屋为婚前财产,加了名字也没用。请个好律师,把男方罪证列举出来,再证明一下房子首付是你父母给的,贷款是你自己还的,这样男的拿不到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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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5-4-23 10:45: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至于他出的装修钱,他要是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你退的。但是你带的10万嫁妆那就没办法了,因为你没办法证明钱是你们两个人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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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5-4-23 10:47: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只有买房的经验,没有阅读婚姻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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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5-4-23 10:49: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他过错方应该是分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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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4-23 10:52: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只要加名了就可以分这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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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5-4-23 11:01: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主要看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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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4-23 11:11: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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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5-4-23 11:21: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实践中,如果婚姻当事人调查收集到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足够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分割财产时有所倾斜,多分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有婚外情一方给付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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