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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汽车南站对面的丰汇广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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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6-24 16:35: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坐等延迟交房,那里目前啥 都没做,绿化等都没有,烂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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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6-26 10:13: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以前有人发帖说漏水,还有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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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6-30 17:40: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交通便利。小学——第十六小学就在旁边,只有200—300米,中学——新三中,未来的实验小学搬到白石湖南,离丰汇广场1.5公里。农贸市场就在附近。
以后要发展成新城的中心,东盟商贸城,汽车南站,钦州法院。南区政府。这样的单位聚集地,还会差到哪去。想想哪,等着以后升级吧!!!
值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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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6-30 19:55: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跟楼主一样看了那些楼盘但是我现在还有考虑!买那个楼盘!东方韵年底交房3400一平方!离你那个楼盘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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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09:22: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yuxiangwwwz 发表于 2015-6-30 17:40
交通便利。小学——第十六小学就在旁边,只有200—300米,中学——新三中,未来的实验小学搬到白石湖南,离 ...

地段挺不错的,就是之前有个电梯事故,现在360炒的是沸沸扬扬,听说是欠工钱还是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能真的按时交房,现在一直不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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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7-2 09:20: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个地段 还是个小盘  我觉得不值这个价  3400以内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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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5-7-2 10:10: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边有菜市场和医院吗?有幼儿园和小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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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7-2 10:21: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新天地别墅出售,共319㎡,3层半,带精装修,送后花园100㎡。首付仅需40万就可以拥有一栋别墅。总价158万。联系方式:18277737073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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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7-4 08:45: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是360上刚看到的信,现在在这里复制一下:
《致丰汇广场全体业主、论坛网友及相关部门的公开信》关于6月25日论坛出现一则标题为“金海湾某广场一部电梯从18楼坠落至1楼”内容失实帖子的情况说明并请求政府保护企业保护群众的安全及合法利益
全体丰汇业主、论坛各位朋友及相关部门:
    各位好!本帐号为丰汇广场楼盘在360论坛唯一公开发言号,以下发表言论由本公司办公室文案编辑代笔撰写,如有不妥之处还望海涵。
    25日上午,论坛出现一篇标题为《金海湾东大街某广场一部电梯从18楼坠落至1楼,电梯内有乘客》的帖子,发帖者网名为“杰克玫瑰”,以失实信息博取眼球,随后被论坛置为“头条”后,在短短几小时内达到1.2万多次点击率,至26日下午此帖被论坛官方隐藏。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的“情节严重”。这位网友真的“纯属路过”还是“受人所托”?我们不加追究,网络环境就留待论坛管理员及网络警察的整治吧。
    至此,一场延续了多日的以讹传讹的闹剧看似徐徐落幕,而因此给丰汇带来的负面影响无法估量、给市民及业主带来的“电梯阴影”也无法估量,有网友说“坐电梯都觉得害怕了”,也不断有业主来电关心“电梯怎么了?”为了消除广大业主及各位论坛网友对“乘坐电梯”的阴影心理,丰汇广场认为有必要且有义务向大家澄清,也还“电梯”一个说法。
    一、丰汇始终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
   小编是丰汇的老员工,一路看着项目成长,其中的艰难辛酸历历在目,我相信每一位投身地产行业的朋友都能体会,每个项目从落地到建成真的不容易,在此向每一位地产人、建筑人致敬。
丰汇很少做广告、很少做推广,但丰汇愿意增加成本采用内外墙全页岩红砖,不惜返工地提高混凝土浇铸质量,不惜珍加成本采用无梁楼板……这一切,相信看过现场的客户看得到我们的用心。小编也曾在闲时多嘴向老板进言“我们何不也用低价的材料建低价的楼盘?”建筑施工企业出身的老板其中一句回答让小编印象至今深刻:“大部分人是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来买一套房,对他们来说房子就是最大的财产,我不是慈善家,也追求利润,但质量要对得起价格。”
    小编在此不多作评论,欢迎广大客户实地考究。
    二、:“电梯君”很冤——明明按规则就近停靠,为何一会儿说我是坠落、一会儿又说我滑落?
    要说真相还原,作为开发单位及物业管理一方,我们有相当关键的发言权。25日上午,小区内某幢住在3楼的业主从3楼乘坐电梯下到1楼,在下降过程中(大约2楼位置时)突然停电,电梯就近停靠到1楼,但因人为切断了供电电线,电梯门没有供电无法打开。
    事发后,我们首先联系了电梯公司,电梯公司表明,供用于丰汇广场的电梯为2014年3月出厂产品,于2014年12月在丰汇广场安装并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产品适用最新安全技术,出厂经过严格检验,电梯在停电状态下会就近楼层停靠,并且电梯有限速器及安全钳保护,不会出现“坠落”的情况。另外,我们也及时邀请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电梯质量作了现场查看及试验,经认真查验后,监督局认定电梯无质量问,并对项目情况备案。因此,小编在此为“电梯君”纠正一下文字表述——既不是“坠落”也不是“滑落”,“电梯君”是在下降过程中停电而按规则就近停靠至1楼。在此,我们诚挚感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人员的高效、公正、负责,为“电梯君”澄清了不白之冤。
    次日,我公司委派代表前往3楼业主家中慰问,对停电一事深表歉意。在这里,我们也真诚感谢Z姓业主全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谅解,我们会再接再励,做好小区的服务工作。另外,小编在此要提醒各位网友,在任何场所使用电梯,如发生电梯停电、门没有打开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手动去掰开电梯门,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由“电梯”引出闹事者背后的故事:真是“讨薪人”吗?非也!请求政府保护在钦投资企业合法利益!
   这是丰汇业主又一个关心的疑问——闹事者到底是何人?26日上午有“广西新闻网记者”就此前网友的失实爆料发表了标题为《“金海湾东大街某广场一部电梯从18楼坠落至1楼”真相还原:数名男子讨薪无果酿电梯惊魂》的网帖,点击数达1.2万多次。根据记者同志向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这几名男子前不久曾找施工方负责人讨过薪,当时劳动部门和警方联合协调过,施工方负责人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仍在拖欠”。小编在此深表无奈,我公司虽为开发单位,却也不得不替施工单位喊一声冤。
    何为欠薪?顾名思义是该付的钱没付称为欠薪。我公司严格按合同进度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按进度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甚至已略超过合同支付进度),而劳务分包人Z某没有按进度支付民工工资,试问是谁欠薪?![/color]而Z某更以不发民工工资要挟民工一起为他闹事,逼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超合同进度支付。而几位民工兄弟在协调过程中其实非常讲理,明确表示他们只是受Z某胁迫而闹事,更出示了受要挟的证据,他们表示将耐心等待法院判决不会再参与恶意讨薪。因此,本次强闯小区破坏电力的几名男子,并非所谓的“讨薪者”,而是Z某指使的社会人士。
    小编在此呼吁政府呼吁相关部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也合法地保护在钦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吧!追究真正欠薪责任人的责任!不要纵容了恶势力!纵容的结果就是给他更嚣张的理由!
    四、请求公安部门保护企业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5日的纠纷中,小编的同事有被打伤的、被咬伤的,公司财产被损坏的。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一次次报案,也忍了一次又一次,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辛苦地跑了多次,也许这一切我们都可以忍。但是,这一次事件已上升到影响小区业主生活的高度,我们无法再忍。
    小编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并不特别了解司法程序,但根据小编查获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法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手段恶劣、引起生产停顿,间顿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即指“情节严重”,因闹事者恶意破坏配电箱,造成小区内及工地供电停止,已造成我公司生产停顿及巨大经济损失。
    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规定,闹事者行为已达到以下立案标准:1、[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2、[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现闹事者纠集7人,造成我公司配电房及配电设备损坏,造成工地生产停顿,损失达数十万以上,声誉损失更无法估计,并且给我小区业主造成出行困扰,据了解,目前几名闹事者仅移送拘留所,尚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并非要求顶格执法,但求依法执法,强烈要求追究幕后指使人法律责任、严肃处理!还企业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还民众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
    五、爱护丰汇靠大家——对27日晚业主发帖提出若干问题的答复
    1、有业主发帖提出小区燃气未接通、只能用电煮饭的问题。
    根据小编与工程部对接了解,情况是这样的:燃气管道早已全部安装完毕,但在全线连接试压时不合格,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辛勤地排查了好几天后,终于查明因其中几户业主私自将燃气公司安装总表拆移了位置而造成试压不合格,因此推迟供气,现已供气正常。在此,小编呼吁广大业主朋友,装修、改造时请一定先征求物业意见,您的一项小小改造也许就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
    2、业主提出小区绿化滞后的问题
    丰汇的绿化设计由中国美院大师执笔,经过多轮修改后确定方案,我们希望丰汇的未来是一个绿树成荫的好家园。另一方面,因小区左侧道路标高被抬高,要综合考虑未来小区排水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在出具市政道路与小区标高的衔接方案中,等待审批后即可实施。小区内部苗木、树种等本周已基本订购完毕,截止发稿之日,现小区已开始铺设草皮、进入种植工作,感谢业主的耐心等待,我们会努力打造一个绿色丰汇。
    3、业主提出电梯门口灯坏了尚未修理的问题
    这确实是我们物业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责任,物业中心已责成相关负责人尽快修理,感谢业主的谅解和批评指正。
    有地产界的前辈的经验之谈“你别指望业主能把开发商当朋友”,小编不是一个资深的地产人,但为这一“经验”深深感到难过,在每一个丰汇人的理念中,开发单位是小区的规划建设者、业主是小区的使用者,我们不是对立面、不是互相挑刺的关系,应是一个共促共进、共同爱户家园的共同体。丰汇是一个新兴成长的楼盘,接下来还有周边4个地块即将开发建设,将建成一个集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宅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小区,我们需要业主的批评指正、也需要大家的耐心和谅解。
    小编自知没有媒体写手的好文采,没有扣人心弦的标题博取眼球,但相信广大市民及丰汇业主需要的是真相,再次感谢360论坛、感谢广西新闻网、感谢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也深深感谢丰汇业主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今后,我们在注重质量的同时,也将力争提高效率,更好更快地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业主朋友有其他使用反馈或宝贵意见,欢迎您向物业中心反映,或向QQ客服、微信客服反映,我们会及时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感谢!祝丰汇业主、广大网友阖家安康!
                                                                 钦州市丰汇广场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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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7-4 08:57: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致丰汇广场全体业主、论坛网友及相关部门的公开信》关于6月25日论坛出现一则标题为“金海湾某广场一部电梯从18楼坠落至1楼...

一、丰汇始终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
    小编是丰汇的老员工,一路看着项目成长,其中的艰难辛酸历历在目,我相信每一位投身地产行业的朋友都能体会,每个项目从落地到建成真的不容易,在此向每一位地产人、建筑人致敬。
丰汇很少做广告、很少做推广,但丰汇愿意增加成本采用内外墙全页岩红砖,不惜返工地提高混凝土浇铸质量,不惜珍加成本采用无梁楼板……这一切,相信看过现场的客户看得到我们的用心。小编也曾在闲时多嘴向老板进言“我们何不也用低价的材料建低价的楼盘?”建筑施工企业出身的老板其中一句回答让小编印象至今深刻:“大部分人是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来买一套房,对他们来说房子就是最大的财产,我不是慈善家,也追求利润,但质量要对得起价格。”
    小编在此不多作评论,欢迎广大客户实地考究。
    二、:“电梯君”很冤——明明按规则就近停靠,为何一会儿说我是坠落、一会儿又说我滑落?
    要说真相还原,作为开发单位及物业管理一方,我们有相当关键的发言权。25日上午,小区内某幢住在3楼的业主从3楼乘坐电梯下到1楼,在下降过程中(大约2楼位置时)突然停电,电梯就近停靠到1楼,但因人为切断了供电电线,电梯门没有供电无法打开。
    事发后,我们首先联系了电梯公司,电梯公司表明,供用于丰汇广场的电梯为2014年3月出厂产品,于2014年12月在丰汇广场安装并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产品适用最新安全技术,出厂经过严格检验,电梯在停电状态下会就近楼层停靠,并且电梯有限速器及安全钳保护,不会出现“坠落”的情况。另外,我们也及时邀请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电梯质量作了现场查看及试验,经认真查验后,监督局认定电梯无质量问,并对项目情况备案。因此,小编在此为“电梯君”纠正一下文字表述——既不是“坠落”也不是“滑落”,“电梯君”是在下降过程中停电而按规则就近停靠至1楼。在此,我们诚挚感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人员的高效、公正、负责,为“电梯君”澄清了不白之冤。
    次日,我公司委派代表前往3楼业主家中慰问,对停电一事深表歉意。在这里,我们也真诚感谢Z姓业主全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谅解,我们会再接再励,做好小区的服务工作。另外,小编在此要提醒各位网友,在任何场所使用电梯,如发生电梯停电、门没有打开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手动去掰开电梯门,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由“电梯”引出闹事者背后的故事:真是“讨薪人”吗?非也!请求政府保护在钦投资企业合法利益!
    这是丰汇业主又一个关心的疑问——闹事者到底是何人?26日上午有“广西新闻网记者”就此前网友的失实爆料发表了标题为《“金海湾东大街某广场一部电梯从18楼坠落至1楼”真相还原:数名男子讨薪无果酿电梯惊魂》的网帖,点击数达1.2万多次。根据记者同志向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这几名男子前不久曾找施工方负责人讨过薪,当时劳动部门和警方联合协调过,施工方负责人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仍在拖欠”。小编在此深表无奈,我公司虽为开发单位,却也不得不替施工单位喊一声冤。
    何为欠薪?顾名思义是该付的钱没付称为欠薪。我公司严格按合同进度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按进度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甚至已略超过合同支付进度),而劳务分包人Z某没有按进度支付民工工资,试问是谁欠薪?!而Z某更以不发民工工资要挟民工一起为他闹事,逼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超合同进度支付。而几位民工兄弟在协调过程中其实非常讲理,明确表示他们只是受Z某胁迫而闹事,更出示了受要挟的证据,他们表示将耐心等待法院判决不会再参与恶意讨薪。因此,本次强闯小区破坏电力的几名男子,并非所谓的“讨薪者”,而是Z某指使的社会人士。
    小编在此呼吁政府呼吁相关部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也合法地保护在钦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吧!追究真正欠薪责任人的责任!不要纵容了恶势力!纵容的结果就是给他更嚣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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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7-4 08:59: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1、有业主发帖提出小区燃气未接通、只能用电煮饭的问题。
    根据小编与工程部对接了解,情况是这样的:燃气管道早已全部安装完毕,但在全线连接试压时不合格,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辛勤地排查了好几天后,终于查明因其中几户业主私自将燃气公司安装总表拆移了位置而造成试压不合格,因此推迟供气,现已供气正常。在此,小编呼吁广大业主朋友,装修、改造时请一定先征求物业意见,您的一项小小改造也许就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
2、业主提出小区绿化滞后的问题
    丰汇的绿化设计由中国美院大师执笔,经过多轮修改后确定方案,我们希望丰汇的未来是一个绿树成荫的好家园。另一方面,因小区左侧道路标高被抬高,要综合考虑未来小区排水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在出具市政道路与小区标高的衔接方案中,等待审批后即可实施。小区内部苗木、树种等本周已基本订购完毕,截止发稿之日,现小区已开始铺设草皮、进入种植工作,感谢业主的耐心等待,我们会努力打造一个绿色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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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7-6 22:11: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lidengfeng0ff 发表于 2015-6-24 10:16
周边最近的菜市场就是水东市场啦

宜家有南区农贸市场和水东农贸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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