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同志: 我们是三祺·三岛花园一期的业主,在热切的期盼中,我们终于迎来了收房的时刻,按照房产接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对照购房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我们广大业主一致认为,三祺·三岛花园在尚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并达到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就要求业主收房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合同的相关约定,是一种违约强行交房的行为。 一、未满足购房合同约定条件交房,属于违约强行交房 1. 三祺·三岛花园与南宁市康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联合发出的《三琪·长岛花园入伙通知书》第六条:“从我公司通知的办理房屋入伙手续之日起,视为房屋已经交付,房屋的使用及风险责任转移至您;有关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我公司将在质量保证书内另行明示。如买受人超过约定交房时间30天内未办理收房手续,则视为出卖人已按期交房,房屋风险从约定的交房日期算起的第31日,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房屋已产生的房屋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根据三祺·三岛花园和我们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交房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之约定,三祺·三岛花园在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房手续时,应向业主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日前我们广大业主按公司通知的地址前往办理收房手续时,三祺·三岛花园却无法向我们出具购房合同约定的必须提供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三祺·三岛花园未能按购房合同约定如约交房,但却明确通知办理入伙手续之日起,视为房屋已经交付,这是霸道的违约强行交房行为。同时通知规定,如买受人超过约定交房时间30天内未办理收房手续,则视为出卖人已按期交房,房屋风险从约定的交房日期算起的第31日,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房屋已产生的房屋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这也是明显的霸道违约强行转嫁风险责任和经济责任的行为。三祺·三岛花园号称千亿级国有企业,但上述行为,我们广大业主看不到一个千亿级国企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良知。 2.根据三祺·三岛花园和我们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设备配备标准》中:“管道燃气:安装到户,燃气表每户一表。”之约定,三祺·三岛花园在交房时,应将燃气管道安装到户,并做到每户一表。但截止2015年7月25日,我们业主仍未看到燃气表安装到位,公司已违反了购房合同设备配套标准的相关约定。 3.目前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是供水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电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电,严重违反了三祺·三岛花园和我们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交房时供水、供电、电梯、本项目公用走道必须达到使用条件。”之约定,已造成违约。临时用水用电如何保证业主装修入住后,水电的正常呢,三祺·三岛花园的保障措施何在? 综上三点,三祺·三岛花园在未按购房合同约定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为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收房,住上放心房、舒心房,请住建委同志为我们做主,杜绝违规交房行为。 二、关于各项费用缴纳问题。 根据《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为此,《“三祺·长岛花园”入伙通知书》第五条应缴费用中所列的水电周转金200元/户。 作为小小的业主,我们无权也无钱,无法跟千亿级的财主抗衡,所以再次恳请住建委为我们这些用一辈子血汗钱换来房子的市民做主: 一、停止侵权行为,在本地媒体公告并宣布此次违约交房行为无效,取消交房行为,待三祺·三岛花园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再另行通知收房。 二、由此造成延期交房等一切责任由三祺·三岛花园承担。 三、三祺·三岛花园应书面向我们业主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如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造成延期交房的,需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且延期交房违约日期计算将延长至贵公司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所有合格证明文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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