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9名村医退赃
新农合惠农政策实施以来,新农合基金被骗取、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钦州市纪委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将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切入点,重点进行查处。 今年9月中旬,钦州市开展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至10月26日,全市共有9个医疗单位退缴了违规诊疗报销新农合基金、多收费多报住院新农合补偿基金款项946.11万元,779名村医退缴违规违法网外采购报销药品牟利、虚假就诊套取新农合基金、冒用他人名义报销新农合门诊基金等款项448.16万元,3名村医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灵山县新圩镇独树村党支部原书记蒙世琨、村委会主任蒙宁和,对村委集体先行垫付农民参合费后,套骗巨额合作医疗基金负有责任。浦北县乐民镇合管站站长刘海,乐民镇卫生院院长覃涓余、副院长黄容,对新农合基金监管不力,导致村医通过非法手段,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违规报销巨额药费、诊疗费。另外,钦北区板城镇屯车村卫生室负责人翟高营,因虚开处方套取新农合统筹基金,正在受到查处。
骗取基金花样百出 本是农民群众的“保命钱”,为何却变成了部分医疗机构和个人的“摇钱树”?钦州市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河分析,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手段很多,主要有违规采购药品、虚假就诊、冒用他人名义等几种。 “新农合医疗报销药品需在指定网内采购,然而部分镇的村级卫生室违规网外采购药品,并在新农合基金中报销牟利。”杨河说,部分镇的村级卫生室门诊用药大网内采购的比例不到四分之一,钦北区某镇各村卫生室在2015年以前,所用的药物基本上都是自行网外采购。 而这些药品必须零差价卖给群众,而一些医疗机构和个人则加价销售。例如,灵山县陆屋镇社区卫生室医生黄某,2013年门诊报销金额111万多元,全部属网外购进药品,加价销售给群众报销,从中获利30余万元。 “第二种手段便是虚假就诊套取新农合基金。”杨河介绍,部分村医通过虚假就诊,编造群众就诊记录、门诊处方、发票等一整套报销材料,并在材料上代替群众签名,骗取套取新农合门诊基金,一部分用于顶交群众参合费,一部分归个人占有。灵山县新圩镇村医秦某、钦北区板城镇村医翟某等7人,通过虚假手段骗取套取新农合门诊基金共170万多元,其中27万多元被村医非法占有。 另外,还有冒用他人名义报销新农合门诊基金的。一些医生采取垫资帮群众缴纳参合费形式,然后冒用其他村医名义,通过虚假就诊情况骗取套取新农合门诊基金抵减自己所出部分,并从中占有国家补助基金。 甚至个别村干部也参与了这种行为,灵山县新圩镇独树村委会经集体讨论后,由村委集体资金先行垫付农民参合费后,伪造《灵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表》等门诊报销材料报销垫付的参合费用,共套骗合作医疗基金共计51.22万元。 报销审核形同虚设 钦州市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新农合基金成为“唐僧肉”,也与体制存在漏洞有关。按规定,卫生院须从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药品,然而医药公司常常出现配送不到位的现象,群众想采购的药品买不到,只能在外网采购。 “在外网采购的药品是不能使用新农合报销的,一些审核工作人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杨河表示,新农合基金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审核形同虚设,个别审核工作人员纵容村卫生室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此外,部分县(区)、镇医疗单位还存在违规诊疗报销新农合基金、多收费多报住院新农合补偿基金款项的现象。 钦州市纪委、监察局提醒,2015年10月31日是钦州市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最后期限,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村医及其他相关人员,希望能主动交代存在问题,在期限内全部退缴违规、违法所得,以争取从宽处理。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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