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n
|
其实很多中学的宿舍有盗窃现象,大家读书的时候都会遇到,特别是初中生。想查出来,还是能查出来的,费点劲而已,但是有没有必要查呢?未成年保护法和教育法都了解一点,但是大家法律意识很淡薄,因为未成年人盗窃这种案件,法律主张教导为主,主要进行协调教育。义务教育法说不能开除学生,所以,盗窃也不能开除学生。因为,大家都只看到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却往往忘了公民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被处理同学的家长一闹,说我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然后,大部分人,看热闹的人觉得对喔,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此时,再也没有人从法律上去分辨是非了,也没有会说,法律有权利与义务。大家的焦点就被吸引到学校教育上来,学生是否开除学生上来了,而不是事件本身,不是盗窃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了。
义务教育法提到,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的义务,履行的义务就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案件1,学生违法,学校可以解除他受教育的权利,因为他没有遵守相关的义务。但是未成年保护法提到,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教导为主,司法机关又把他送回学校,然后出现这个死循环。
案件2,学生违纪,学校可以解除他受教育的权利,因为他没有遵守相关的义务。但是政府和社会,又要求学校接纳学生,学生又回到学校了。然后,回到学校之后,还是教育为主,也就是语言教导。死循环
那么,现在,青少年发犯罪率很高,而青少年犯罪的群中,惯犯很多,因为犯罪行为没有得到法律制裁,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他们在学校可以忽视一切,因为法律都制裁不了了,还有怕什么,而就这批青少年,成年后,恶性犯罪率也很高。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或许,在偷针的时候,他们得到严惩,或许对他们更好。大人们,你还在为你的孩子辩解,他还小,不懂事么?如果这样,他们懂事之后,或许只有后悔了!
海藻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