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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菩公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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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王宝强称肇事者曾扬言:找关系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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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2-15 16:52: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入果是普通人家,真是最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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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2-15 17:02: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家看清楚了,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撞死人还逃逸,就这么一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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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2-15 17:12: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明星就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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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2-15 17:22: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致人失去生命是罪大恶极。生命是多么重要。不尊重生命的人,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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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2-15 17:31: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应该严惩这些野蛮开车的人碴,再这样下去会搞的人都不敢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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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2-15 17:41: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哇靠!宝强,语文老师要跪了!啥叫肇事者?那是指直接造成事故的人,也就是需要直接负责任的人。交通肇事中,肇事者应该是仅驾驶人一个,哪来共三个肇事者?媒体记者编辑也是不动脑筋不辨是非地瞎起哄,王宝强说几个肇事人就报几个肇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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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12-15 17:48: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希望能抓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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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2-15 17:51: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7年?你有没有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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