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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义之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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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请钦州市房地产管理所回答几个有关廉租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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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3-24 19:37: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如果想一直霸占 怎么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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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3-24 21:59: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条件不符合了 肯定是要重新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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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3-24 22:36: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因为事主当时申请廉租房的时候是以全家人员进行申请的,在年审的时候,房管所必须要对当时申请廉租房人员名单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筛查,因为事主家里人其中一员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房用(也属于商业性质)登记了房产证信息,那么就意味着事主全家已经不具备居住廉租房的资格。如果,你当时申请廉租房的时候没有把你儿子名单填写进去,那么你儿子去外面买几百套房也不会影响老豆居住廉租房的资格。换句话来说,老爸申请廉租房的时候不要填写儿子名单进去凑人数,那么儿子在外面买商品房了,也不会影响老爸居住廉租房的资格。
楼主,你注册一个马甲来问这些是多余的,赶紧腾退房子交还给人家,大把困难的人等着你这套房子。

点评

你应该叫楼主给个电话你慢慢讲解给他听.  发表于 2016-3-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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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3-25 00:22: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申请的时候就是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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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00:29: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正义之剑1 于 2016-3-25 01:01 编辑
小乐仔 发表于 2016-3-24 22:36 [url=http://bbs.qinzhou360.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因为事主当时申请廉租房的时候是以全家人员进行申请的,在年审的时候,房管所必须要对当时申请廉租房人员名 ...



首先声明:我不是当事人,也没有申请租住廉租房,我只是就事论事,替所有租住廉租房的人们问问而已。刚好我认识一个租住廉租房的人,他的情况就跟我所说的一样。他女儿嫁人后与夫君一起买房,用女儿的名字登记房产。家中还有年近80岁的老母亲,他是下岗职工,夫妻俩都已50多岁且体弱多病,他也收到了类似的通知。按照15楼的说法,所有的未成年子女都没有资格申请廉租房了?或者是申请后就不能结婚了?结婚后就不能买房了?否则父母就不具备继续租住廉租房的资格了?如果家庭申请人员当中的老人,万一不幸去世,成员中的其他人是不是也就不再具备居住廉租房的资格了?这样看来,是不是小孩和老人都不该申请廉租房了?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家庭人员减员,按照规定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收取房租或者另外调配相符面积(15平方米/人)的廉租房都是应该的。但是,绝不应该因为别人家庭减员就赶别人腾退房子露宿街头!别人的女婿有房并不等于原来租住廉租房的人就不困难!“大把困难的人”也不应该把同样困难的租住廉租房的人赶走后入住。不懂法律法规说错话,也怪不得你。还是请市房管所来回答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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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3-25 02:44: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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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3-25 05:07: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怎么还像霸占一辈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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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3-25 07:30: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有房产了 肯定是要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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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3-25 09:53: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的问题还真的多 直接说情况不行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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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3-25 12:18: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房产是一直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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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3-25 14:42: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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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3-25 15:24: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可以把户口迁出去才买房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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