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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ush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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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钦州鸿发市场重大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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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16-4-13 20:49:0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说一句。如果我是店主,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明知道有危险,我也会像店主一样做

点评

赞,社会需要正能量。  发表于 2016-4-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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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6-4-13 21:03:3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amwrdfai 发表于 2016-4-13 18:15
亮点是医院的收费。。。。。。。。。。。。

医院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医好亦系周身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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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6-4-13 21:06:4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有钱就是大爷,前两天我爸被人打了,我们报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居然说人家是大老板,怎么会向你认错?有钱就可以随便打人吗?那是不是有钱杀人就不用偿命了?现在的执法部门专门帮有钱人欺负平民百姓。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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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6-4-13 21:21: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行凶者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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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6-4-13 21:24: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oushanda 发表于 2016-4-12 22:27
事发于2016年4月9号下午约6点钟左右鸿发市场民安街56号店铺,两个小孩刮花56号铺面房主黄某某一辆小车,房 ...
冇法律嘅国度喺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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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16-4-13 21:25:5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怪就怪现在的人和事都在编的!假如上新闻都是真!假的要负责任的!我想我们大中华肯定会这么种人!行侠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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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6-4-13 21:26: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惹,好惊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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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16-4-13 21:30: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我怎么看也只是说让行凶者家属回去而已啊?又不是给行凶者回去,伤势这么严重应该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赔钱的问题可以走民事诉讼要求行凶者赔偿!

点评

是呀,有些人夜郎自大,文字都某睇清楚就乱锦讲,浮躁的国人,说什么好。  发表于 2016-4-1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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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6-4-13 21:38: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关系,谁砍了你,你就去砍谁。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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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16-4-13 21:38: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句没有钱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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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6-4-13 21:45: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翱翔在天空 发表于 2016-4-12 23:28
为富不仁,坑人家600块钱,真的不知道怎么说对错
釆对错都冇C识情况下又讲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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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6-4-13 21:45: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oushanda 发表于 2016-4-12 22:27
事发于2016年4月9号下午约6点钟左右鸿发市场民安街56号店铺,两个小孩刮花56号铺面房主黄某某一辆小车,房 ...
行凶者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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