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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奋斗_TA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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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交通肇事逃逸,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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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6-4-23 22:41: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理解楼主的心情,不过法院这样判决确实也是合理合法的。如不满意,何不向市中级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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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6-4-23 22:44:4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上,谋杀有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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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4-23 22:50: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仔细看那个判决书,车牌号都打错了,520的打成250,都不知道那些书记员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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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6-4-23 22:58: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离开了现场,没对被害人采取抢救措施或拔打急救电话,造成被害人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导致身亡,确实构成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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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6-4-23 23:36: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钱赔得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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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6-4-24 01:40: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奋斗_TAZzP 发表于 2016-4-23 11:45
交通肇事逃逸,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我是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者家属 ...
应该重判才行,妈的,天朝的法律专门应付平民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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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6-4-24 04:51: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奋斗_TAZzP 发表于 2016-4-23 11:45
交通肇事逃逸,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我是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者家属 ...
一般家庭又都系裸得个几万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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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6-4-24 07:55: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醉驾就已经6个月,加上一条人命正不到2年,人命经济啊!以后想杀人灭口直接醉驾就得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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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6-4-24 07:59: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山本.五十六 发表于 2016-4-24 04:51
一般家庭又都系裸得个几万块了,

醉驾就已经6个月了,加上一条人命才2年多,人命经济啊,如果撞死一个县委书记,结果是否一样呢?这样的话,以后想杀人醉驾就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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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6-4-24 08:31: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是有上诉嘛,还有,在民事赔偿可以另行起诉啊,说白了你就不是嫌他判决服刑太少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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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6-4-24 08:38: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ymu 发表于 2016-4-23 20:00
不能这样理解,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如果能认定是故意撞死人的话,就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行 ...

“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对你的这种说法颇有见解?当时撞了人可以说是过失,后来呢,不马上报警救人反而逃逸应该是故意吧,逃逸后找水饮也是为了减少体内的酒精度,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这也是故意的吧,如果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抢救,也不会因此而丢了性命,出了事故,第一时间抢救人的生命是最主要的,肇事司机有这种良知吗?这种肇事逃逸的也算是过失犯罪?依我看应该以故意杀人醉论判,至少也应该在3-7年的范围内吧,现在才判两年五个月,法官的良知何在?法律的公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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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6-4-24 08:51: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主要是赔太少,想问楼主是否已在法官大人那“打点好关系”?如果没,那只好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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