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东风市场周边大花园蔬菜批发早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及“四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对东风市场周边大花园蔬菜批发早市的规范化管理,取缔农贸市场周边“马路市场”,优化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结合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东风市场周边大花园蔬菜批发早市的整治,疏导摊点入市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有效清除乱占道经营造成的交通堵塞和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加强对“马路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回潮。 二、组织领导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联合钦州市交警支队、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钦州市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钦州市钦南公安分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街道办事处、钦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整治。并成立东风市场周边大花园蔬菜批发早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监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张福乾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钦州市市政管理局:1.牵头联合各部门开展对大花园蔬菜批发早市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早市摆摊时间、规模、数量、货车(含三轮、四轮货车)等情况;2.牵头联合各部门开展印制宣传资料、宣传发动以及开展集中整治等工作。 (二)钦州市交警支队:1.负责对各类货车以及其他占道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行整治;2.指挥货车严格服从市场车辆进出安排,从人民路消防通道和城市经典路段进入市场,从西面通道口驶出市场,指挥货车进出市场线路,确保道路畅通。 (三)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市场管理部门和市场方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疏通消防通道,对市场方设置的摊位区消防安全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消防安全。 (四)钦州市钦南公安分局:负责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治安管控,防止出现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城市市容执法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五)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开展对乱占道的蔬菜批发早市进行整治,引导摊点进入东风市场设定的摊位区经营;整治后加强值守,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反弹回潮。 (六)钦南区文峰街道办事处:1.负责配合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引导摊点入市,配合做好摊主的思想劝导工作;2.负责配合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巩固整治成果相关巡查、值守等工作。 (七)城北市场管理所:1.负责指导万润东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置摊位区;2.负责摊位区的相关物业管理,包括用水、用电、摊位区的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安防检查、治安巡逻以及顾客与经营摊主之间的纠纷处理等。 (八)万润东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负责制定安置方案,包括制定摊租协议、摊位区管理相关规定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协议,并与摊主签订协议、督促摊主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2.制定入市经营优惠政策,并认真落实到位,让摊主进得去,留得住。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23日—2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各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早市摆摊时间、规模、数量、货车(含三轮、四轮货车)等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26 日—31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各部门做如下工作:1.印制整治通告、整治工作方案,发放宣传资料;2.召集摊主召开摊主动员会(市场服务中心、城北市场管理所、万润东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会议场地);3.协调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三)摊点安置阶段(2016年6月1日—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各部门引导摊主入市经营,万润东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好摊位,落实好入市经营政策。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6日—12日)。1.根据摊点安置的情况,对仍然违章占道的车辆和坚持不入市经营的摊点,由由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各部门利用两个晚上的时间发出整改通知:交警部门对违章占道车辆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不入市经营的摊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开展集中治,市城监支队抽调10人、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抽调50人、市交警抽调10人、向阳派出所抽调4人、钦南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抽调10人、钦州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抽调5人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对不服从管理的摊点依法进行扣车扣物处理。 (五)巩固阶段(2016年6月13日—7月3日)。在摊点已基本入市经营的情况下,利用20天的时间设点值守。由市城监支队抽调4人,钦南区综合执法局抽调10人、市交警抽调2人组成一个值守组,一个巡逻组开展值守巡逻,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各部门密切配合值守巡逻工作。 (六)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7月4日起)。秩序正常后,交由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钦南区文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归属管理,市城监支队加强巡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