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无德的广西中青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房产商横行我市到何时?为人民服务的我市政府需苦民所苦,积极介入处理,使出洪荒之力以安民心,尤其是对我市国家投资建设地标体育场馆的楼盘-古越扬帆。(古越扬帆系列二) 广西中青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钦州钦北区古越扬帆楼盘,位于蓬莱大道与鸿亭街交汇处,系钦州地标建筑体育场馆体系的一部分。该楼盘分别由A\B\C3栋楼组合成,是附近周边小区综合条件最差一个豆腐渣工程楼盘,外墙脱皮塌骨伤痕累累,内进入犹如贫民窟。 现在小区房产出现一系列问题,情况如下: 1.2011年9月底交房时,开发商交房给业主时候并未履行与之合同约定的以下交房条款:验收合格的房子;‚该商品房综合验收合格;ƒ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复文件;我们业主首先入住房子是因为相信开发商交房时允诺的会整改,补办齐以上手续。 2.合同约定交房后90天内应办理房产证。但2011年至今,入住起长达5年之久,房产证一直杳无音信。 3.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入口、违建、超容、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消防工程除B栋外,其他栋消防工程未达标),房屋内墙开始渗水、开裂、小区常常爆水管停水等一系列质量问题,居住单元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因为该小区入住率不高(很多业主不在此居住或是炒房者)开发商利用物业对业主进行二次盘剥,请来物业公司把未前来居住业主应缴纳公摊费用全都公摊到居住业主身上; 开发商还千方百计阻挠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挑唆物业以撤场相威胁;
现已入住长达5年之久,开发商应办理的房产证未见踪影,业主一次次耐心的等待换来却是开发商的一次次欺骗。开发商经营期限到期(2017年9月)后,我们能向谁讨要房产证?政府部门会出来收拾广西中青公司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丢下烂摊子?
我们起早贪黑、省吃俭用、辛苦打拼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我们可能就会血本无归,房子还有可能变成违章建筑和随时被拆除的危险。
开发商一直采取欺骗拖延策略,甚至使用恐吓业主等卑劣下流手段,挑唆物业撤场威胁业主,阻止我们业主维权。
等待了5年多时间拥有足够宽容心的业主们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在8月6日(周六)冒着烈日和高温组织一场以“打击恶劣黑心开发商,讨要房产证,整改小区区居住环境,共建和谐美丽家园”大型业主维权活动。
维权活动当天,开发商一副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并未露面回应我们业主的诉求。我们拨打市长热线请求相关部门的协助。街道办、警察、住建委人来过一下场。虽然住建委人告知我们8月8日(周一)给答复,但并未做到。8月8日我们业主又不断打市长热线,答复是请走法律途径,或是住建委已敦促开发企业尽快收集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以便尽快办理房产证等忽悠空洞的回复。 我们作为钦州人民一份子,以消费、交税纳税支持钦州经济发展和腾飞,但理当为民服务钦州政府处理此类事件的作为让我们极度失望:我们业主有以下疑问:1、是开发商违建,把违规建筑房子卖给我们业主,没人监管吗?2、房子逐步出现的质量问题,质监局没有责任吗?3、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子交付给我们业主使用,政府能放任开发商生产、销售伪劣房产不讲信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4、消防工程未做,岂能儿戏要等火灾了出人命了,才有相关部门出来负责吗?5、小区一直没有装广电网络电视线,我们业主看不到钦州新闻,了解不了钦州民生,听不到政府对民生的声音。以上罗列种种住建委作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开发商拖着不办理房产证的行为,没有任何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吗?如果是住建委已下达通知让开发商整改小区,长达5年之久怎么没有见开发商有任何整改行动以及住建委对整改事情有所追踪?难道住建委对广西中青公司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不办理大产权证的行为可以放任不管,没有任何监管责任吗?维权道路漫漫,难道政府部门不可以为我们业主支持公道使出洪荒之力提供更好的帮助吗? 不良无德的广西中青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房产商横行我市到何时?古越扬帆小区作为钦州地标建筑体育场馆体系的一部分,是钦州人民和政府脸面。以习总书记为首的政府团队,是何等的注重民生民权的,古越扬帆全体业主相信钦州政府与其属下的住建委、质监局、街道办等部门是为民众主持公道,是努力为民众办事的。希望政府和住建委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积极督促广西中青公司体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开发商还全体业主一个明确办证的期限并签订书面保证及违约赔偿,整改小区居住环境,履行合同约定,早日得到房产证,共建美丽家园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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