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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宝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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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关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我也想和大家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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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6-9-7 15:28: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说下现在钦州的现状,人不让车,人见到车开过来,照走;车不让人,车看到人,不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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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15:33: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illwq 发表于 2016-9-7 15:17
斑马线,也就是人行道。。。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 ...

那也请你把整段条文连起来理解,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就是说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者过天桥等等);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你过马路,你的前方是红灯,对方是绿灯,那么人家是正常通行,你是闯红灯,你是礼让了吗?);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没有红绿灯、斑马线的路口,那么你就是横过马路了,你横过马路的话,更应该注意礼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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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6-9-7 15:49: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遵守交规是前提,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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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6-9-7 16:07:5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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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9-7 16:23: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4:53
法律也没有规定占用道路资源多就是强势的一方吧?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可以平等的使用道路。就好比我和几个 ...

流氓裁定法的话,假设你必须选择:你是选一个人撞你还是选择一辆车撞你。是人都知道被车撞比被人撞疼多了。理解你为车辆一方争取平等权利,但不要否认行人确实属于弱势一方,前面也说过,铁王八里和肉身之躯的区别,生命至上,人类行为的约束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古人情理法,法律的大部分内容是人情的一种表现。别争那个什么平等使用道路,你一坐车辆,和行人就没有平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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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0 收起 理由
小宝无敌 -5 请了解什么时候以人为本的含义再说
唏嘘嘅猪肉佬 + 5 很给力!就是这个道理,任何一部法律都是以人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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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9-7 16:29: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 ...

《道路法》突出的就是以人为本,到你这就是不把人安全排在第一位了?你说的没错,自身安全也需要自我保护意识,对事故处理可看 第七十六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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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9-7 16:35: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在钦州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车减速停下来了让行人,可行人不大敢走,搞得好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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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6-9-7 16:49: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ps:人行横道就是我们所说的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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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6-9-7 16:59: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完全不赞同,建议楼主多步行过马路,别老坐在车上。车与人相撞是车受伤严重还是人严重,反问一句很多人反对限制大货车在某些路段通行,楼主持什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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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0 收起 理由
小宝无敌 -5 请理性看待问题
唏嘘嘅猪肉佬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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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17:01:2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幼稚完- 发表于 2016-9-7 16:29
《道路法》突出的就是以人为本,到你这就是不把人安全排在第一位了?你说的没错,自身安全也需要自我保护 ...

以人为本是没错的,但你们理解的以人为本如果仅限于行人,就有失偏颇了。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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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6-9-7 17:09:0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无辜表情 发表于 2016-9-7 16:23
流氓裁定法的话,假设你必须选择:你是选一个人撞你还是选择一辆车撞你。是人都知道被车撞比被人撞疼多了 ...

你说的也是道德情理的说法,没错,法律的制定是以道德为底线的,但法律高于道德。如果行人违法造成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因为机动车是强势一方而为行人的违法行为买单的话,那么国家制定的法律对违法行为还有什么震慑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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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6-9-7 18:22: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楼主的观念!各走其道,不要因为这个礼让光明正大给人行闯红灯一个借口,无视机动车。不是说开车的素质问题,而是更多的行人以为人家不敢撞,随便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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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唏嘘嘅猪肉佬 + 5 为什么偏要纠结闯红灯呢?行人走在斑马线上是有车通过,并不一定就是行人闯红灯,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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