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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宝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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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关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我也想和大家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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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9-7 21:46:5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我支持你的,但是没有用啊。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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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6-9-7 22:07:1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以人为本没错,但这个“人”指的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行人是人,开车的人也是人,因此道路通行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为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开车的人都必须遵守。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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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小宝无敌 + 5 交安法保护的不止是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也保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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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6-9-7 22:43: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4:29
根据民法的规定,民事责任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还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谁过错、 ...

现在和你讨论的不是以什么为主,而是在道路交通行为中,机动车和行人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具体比如表现在安全法76条,侵权法48条。无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承担额度是多少,都可以说明道路交通中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地位不同。
网贴讨论问题比较碎片化,谈谈就歪过另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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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6-9-7 22:49: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4:53
法律也没有规定占用道路资源多就是强势的一方吧?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可以平等的使用道路。就好比我和几个 ...

你有点强词夺理,打的比喻也牛头不搭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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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6-9-7 23:22: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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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6-9-7 23:47: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发达的国家斑马线都没有红灯,统一车让人行。无论车辆多快,有行人必须要减速停下,等行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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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6-9-8 01:10: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在有信号灯的人行道搞礼让行人是笑话。在七小上学和放学高峰搞礼让行人还不如按装信号灯由执勤交警控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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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6-9-8 01:25: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很给力!支持有关部门倡导斑马线上机动车和行人互相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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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6-9-8 01:26: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都是为了创收,也为了跟全国一个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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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16-9-8 01:37: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牧渔人 发表于 2016-9-7 22:07
以人为本没错,但这个“人”指的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行人是人,开车的人也是人,因此道路通行必须以有关 ...
交安法保护的不止是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也保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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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牧渔人 + 5 说得好,这才是立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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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6-9-8 01:50: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无辜表情 发表于 2016-9-7 16:23
流氓裁定法的话,假设你必须选择:你是选一个人撞你还是选择一辆车撞你。是人都知道被车撞比被人撞疼多了 ...
请了解什么时候以人为本的含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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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16-9-8 01:52: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孤星残月照亭中 发表于 2016-9-7 16:59
完全不赞同,建议楼主多步行过马路,别老坐在车上。车与人相撞是车受伤严重还是人严重,反问一句很多人反对 ...
请理性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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