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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5:33 那也请你把整段条文连起来理解,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就是说过马路要 ...
唏嘘嘅猪肉佬 发表于 2016-9-7 20:50 和法盲,和爱钻牛角尖的人,是说不明白的。一句话,法律以人为本,人命大于天
illwq 发表于 2016-9-8 08:26 还是你说的好,和法盲、爱钻牛角尖的人,还有文盲,是说不明白的。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09:07 看到新闻,8月29日,交警部门正式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实有“车让人” ...
无辜表情 发表于 2016-9-7 16:23 流氓裁定法的话,假设你必须选择:你是选一个人撞你还是选择一辆车撞你。是人都知道被车撞比被人撞疼多了 ...
小宝无敌 发表于 2016-9-7 15:14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 ...
illwq 发表于 2016-9-8 08:24 楼主,你是秀语文下限的吧?建议学习一下分号相关知识。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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