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老赖”动用“十八般武艺” 两男子暴力讨债“讨来手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主讨要欠款本来无可厚非,但如果采取方式不当,其后果必将是有理变无理,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月16日,广西灵山两男子因“暴力讨债”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25日凌晨,梁某满身伤痕的来到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灵城镇步行街一酒吧处,被一个叫“四哥”的男子和一帮人强行带至郊外的山上进行殴打、恐吓,最后被对方逼要了9000元钱才得离开。案件发生后,灵城派出所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经过深入排查,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灵城镇新垌村委会的黄某基和新圩镇元屋岭村委会的刘某一。9月12日,经多日追踪和架网守候,民警将黄某基抓获归案。9月16日,另一名涉案嫌疑人刘某一也相继落网。经审讯,黄某基和刘某一均对其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据警方介绍,受害人梁某于2010年向黄某基借了3800元。过了相约还款期限,黄某基多次催促梁某还钱,而梁某都是借故回避,之后6年过去,梁某也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2016年7月25日凌晨,得知梁某来到灵城镇步行街一酒吧消费,黄某基约上好友刘某一等人来到该酒吧,将梁某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拉到郊外山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黄某基、刘某一对梁某采取了言语恐吓、用藤条鞭笞、拳打脚踢等手段逼迫其还钱,在梁某支付了9000元后才放其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基、刘某一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讨债需理性,维权要合法,遇到此类纠纷时一定要走法律途径解决,切勿冲动行事,否则将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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