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钦南法院 于 2016-11-2 10:11 编辑
【网恋闪婚缺乏了解 分居三年离婚收场】
仅仅网络相识两个月后赖英便与陈强结为连理,然而两人一同生活不到两年,双方便因矛盾分居三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一年后,赖英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赖英与陈强于在网上相识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陈文。一年后,双方产生矛盾后,赖英回娘家居住,与陈强分居3年至今。赖英曾于2012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遂判决驳回赖英的诉讼请求。判决后一年双方仍未能和好,赖英再次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另查明,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
我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后原被告经法院于2012年12月27日判决不准离婚后一直分居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至今已有一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此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原告提出根据被告当地男孩一般都是由男方抚养的风俗,且儿子陈文一直由被告父母帮忙照顾,儿子应由被告抚养为宜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另原告应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
综上所述,判决准许原告赖英与被告陈强离婚;婚生儿子陈文由被告陈强抚养,原告赖英每个月支付婚生儿子陈文抚养费人民币300元给被告陈强,至陈文年满十八周岁止。
法官说法:“网婚”需谨慎,网恋本就缺乏对对方的了解,在双方感情基础不深,彼此不够了解的情况下又快速结婚,这是十分不明智的,一旦夫妻生活出现矛盾,矛盾往往不可调和,最后导致婚姻破裂。我们应理性并谨慎的对待婚姻。 (本文涉及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陆晓霞 单位:钦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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