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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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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钦州!课间玩笑导致同学受伤骨折,肇事学生及学校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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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11-2 15:01: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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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11-2 15:06: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是哪个学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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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11-2 15:23: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同学之间打闹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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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11-2 15:37: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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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11-2 16:09: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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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11-2 16:30: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样都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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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11-2 16:51: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给钦南法院点赞。以平时的审判案例给大家普法。让大家更懂法、守法。中国法治社会就这样点滴建设、进步起来的。建议多些服务消费类合同纠纷的(有关民生的比如电信、物业、交过路费但因路面造成损害的、公交、电力、水、之类的)、各类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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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6-11-2 17:35: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样的判决我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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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6-11-2 18:39: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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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6-11-2 19:43: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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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6-11-2 20:46: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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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11-2 21:08: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未成年人故意行为造成他人伤害,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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