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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曝光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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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最新进展:工商局已回复举报!奸商开的培训班,你们敢去学么?已举报拉风西点烘焙培训班(原徹思叔叔蛋糕店),其枪手恶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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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6-11-14 15:12:3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看说话态度就知道是家黑店、居然还能开那么大、有没有无证经营也不懂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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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6-11-14 15:35: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曝光奸商 发表于 2016-11-7 15:42
请大家记住图一这个败坏商家信誉的人的嘴脸!以前叫徹思叔叔蛋糕店,现在叫拉风西点烘焙培训班,地 ...
最讨厌这种就会贪小便宜一分不拔的娘们,加点钱收回成本就连合全群的娘们攻击人,就知道排着队领蛋糕,别人不可能免费给你们做一百个蛋糕的当人家傻阿 解释权在商家 想怎么变通都可以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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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5:57: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曝光奸商 于 2016-11-14 16:03 编辑
流星星 发表于 2016-11-14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讨厌这种就会贪小便宜一分不拔的娘们,加点钱收回成本就连合全群的娘们攻击人,就知道排着队领蛋糕,别人 ...

不懂你是不是拉风的人,如果是你是商家,规则一变再变,迟早关门!能做活动,之前定下的规则就是准则!要不你就说限量一百个而不是说没有数量和时间限制!所谓的“解释权在商家”,请你好好百度一下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

关于最终解释权,你只需要明白两个层面的意思,就可以了。

第一,从商家的角度看,商家标明“最终解释权”,其意思是,关于商家组织的活动,如果出现争议,歧义,异议的时候,商家是有权做出一定的解释(当然,大部分情况下是对商家有利的,也可能商家保持中立),通俗的说就是活动规则的解释。

例子:商场搞促销,消费多少金额就可以领取脸盆一个,你达到了消费金额,去领脸盆的时候,发现脸盆已经领光了,怎么办?这个时候,商家说了,脸盆领光了,那里还有水桶可以选择。你问为什么呢?非要脸盆不可。这个时候商家说……,所以不能送脸盆,只有水桶了。这个时候就体现的是最终解释权。

第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以,你可以看出。商家单方面的给出最终解释权,有的时候其实是无效的。所以,不必过于看重他们所说的最终解释权。

现代快报网7月27日镇江电(通讯员 包晨亮 记者 林清智)相信很多消费者收到过优惠券和宣传册,一些优惠券和宣传册不起眼的部分会有一句“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仿佛是“潜规则”。
  近日,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投诉,消费者刘女士称她使用某家包子铺发放的现金券,现金券上并未标明使用期限,但包子铺的工作人员说不能使用,还指着现金券上“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的条款说:“解释权归我们,我们说活动结束了就结束了。”刘女士非常气愤,投诉了这家店铺。
  监管局工作人员前往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店铺的行为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属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教育了该店铺的店员,并给予该店铺500元的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将“最终解释权”这一霸王条款纳入调整范围,明确表示“最终解释权”不合法,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最终解释权”还是屡见不鲜,这背后还是所谓的利益在作祟,经营者常常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以达到“保障”自身利益的目的,却不知因此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不得不说是因小失大。
  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类似霸王条款,可以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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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6-11-14 16:06: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曝光奸商 发表于 2016-11-14 15:57
不懂你是不是拉风的人,如果是你是商家,规则一变再变,迟早关门!能做活动,之前定下的规则就是准则!要 ...

我不是 只是不爽你们这群女人的行为。我有说错吗,你们除了贪小便宜想着免费午餐还能干什么。领蛋糕的不就都是你们这伙人吗,领多了商家要回成本这很正常。一说加钱脸都变了,最终解释权你明白吗。就是他说的算,他有说不送吗。1.5磅还是送给你的,只是想要回成本加一磅的钱而已。你根本就讲不过商家的,这就是套路懂不 你的行为别人告得了你了,你却告不了别人蠢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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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6:09: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流星星 发表于 2016-11-14 16:06
我不是 只是不爽你们这群女人的行为。我有说错吗,你们除了贪小便宜想着免费午餐还能干什么。领蛋糕的不 ...

你来告我呀?你翻下哪条法律可以告我了?他的行为我早已经举报到工商局去了,人家已经接收了,这才叫有理有据!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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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6-11-14 16:12: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曝光奸商 发表于 2016-11-7 15:42
请大家记住图一这个败坏商家信誉的人的嘴脸!以前叫徹思叔叔蛋糕店,现在叫拉风西点烘焙培训班,地 ...
楼下的“流星星”,有个词叫做言出必行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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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11-14 16:21: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benzbrack 发表于 2016-11-14 16:12
楼下的“流星星”,有个词叫做言出必行懂么?

知道什么叫文字游戏吗。商家宣传免费什么,去那里被告之有附加条件。那是非常正常的事,这是套路。你去告吧 商家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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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benzbrack -5 跟你这种文盲对话真是掉价,你是拉风西点请来的逗比吗?还当着那么多网友的面说文字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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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6-11-14 16:23: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曝光奸商 发表于 2016-11-14 16:09
你来告我呀?你翻下哪条法律可以告我了?他的行为我早已经举报到工商局去了,人家已经接收了,这才叫有理 ...

慢慢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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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6:48: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相信钦州360是一个正义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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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17: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曝光奸商,人人有责!!!
顶上去让更多人看见,这种商家的人品做出来的蛋糕肯定也不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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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6-11-14 17:40:5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黑心商家,祝你早点倒闭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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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6-11-14 17:41:36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举报黑心商家人人有责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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