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交通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将举全局之力,形成高压态势,对出租汽车拒载、索要高价、计价器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非法营运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以及出租汽车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行为一律严管重罚。 行动1 划分37个执法区,从严从重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重点区域违章行为。以机场、车站、商业街区、地铁出口等人流密集处和违章案件高发区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划定37个执法责任区,坚决打掉拒载、索要高价、计价器作弊等违章行为的嚣张气焰。整治期间,将从严从重处罚各类违规行为,对计价器作弊的,一律缴销人员从业资格证;对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强行并客的,一次吊扣、两次缴销从业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一律先行滞留车辆,中止营运,直接缴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终身禁止从业。整治期间,还将公开处理一批典型违规案件,通报并处罚一批投诉率和违章率较高的出租汽车企业。 行动2 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处理力度 96123-3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一般案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案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有责投诉处罚力度,对每个月投诉量排名前十的出租车企业除经济处罚外,停办业务3个月;对一年内有责投诉达到3次的驾驶员,暂停从业资格并参加培训,达到6次的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行动3 严打非法运营取缔一批“黑车点” 非法运营一直扰乱着市场秩序,此次交通局将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查处“双色高仿出租车”、“网约专车”、套用出租汽车标识的“克隆出租车”或“下线出租车”、“黑出租车”、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租赁客车等违法车辆。一切“黑车”均处以不低于2万元罚款;对于“双色高仿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或者设施,未发现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的,一律处以5000元罚款;对于租赁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一律按照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予以界定,并处以不低于2万元的罚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黑车”围剿,对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查实非法营运行为的市民,给予物质奖励。 沈阳站、沈阳北站、桃仙机场、客运场站、地铁站、繁华商业街区、长途客运换乘集中地区、校园周边、大型医院等地区的“黑车”、拉客揽客、争抢和倒卖客源等行为也将被集中治理,严打取缔一批“黑车点”,对于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团伙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更要严打。 行动4 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出租企业监管 专项整治期间,还将加大对出租汽车企业主体责任的整治力度。对投诉率居高不下的企业予以约谈、整顿、停办业务、公开曝光等处理;对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投诉不积极处理、违章人员多的企业予以通报、罚款处理;对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的企业予以整改、托管等处理。特别是对被吊扣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企业不认真履行吊扣期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出租汽车企业从严处罚。整治期间,出现违规的,一律由企业管理人员带领违规驾驶员到执法部门接受教育处理。此外,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营运的,除对驾驶员处以上限3000元罚款外,还对其所属企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行动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帮从业人员解决困难 严管重罚的同时,还要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深化“爱沈阳,树新风,出租汽车行业文明行”主题实践活动,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和提示,加强行业先进群体培树,充分发挥“星级驾驶员”和“模范出租车”示范引领作用,传递和扩大行业正能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聚焦从业人员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从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打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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