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钦北区住建委、长田街道办、城北社区: 据王海们称,新华名园业委会成立已经报告长田街道办及社区备案。为此,我们部分业主于日前联合发帖提出异议,要求长田街道办及社区作出答复。但至今未见回应。(详见论坛) 我们感到非常失望!难道你们相关部门就任由王海们以得到了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为由,肆意滥用业主委托授权,肆意为所欲为吗?! 据日前有部分业主反映,王海们甚至高调宣称:业委会的所作所为已经得到你们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所以不怕业主去告状!(据称相关部门为“钦北区住建委、长田街道办、城北社区”)。 我们可以相信,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受欺瞒而为王海们办理了业委会备案。但是,我们绝对不会相信,你们政府相关部门会同意王海们侵犯业主的人权和物权!所以,我们认为,很显然,这应该就是王海们借用了你们政府相关部门的名义而擅自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 今天,又有一部分业主反映到:根据王海们的授意,今天物业公司重新设置了电脑程序,停止了全体业主出入大门的电子门禁牌的使用,强制全体业主到物业重新更换电子门禁牌(以便于 王海们强制推行违规操作的小区车位使用方案)!并要求门卫不得打开小区大门栏杆对未按照王海们要求更换电子门禁牌的业主放行!
想不到,王海们及其物业公司居然如此嚣张,居然如此明目张胆地限制业主在小区自由出入通行的权利!!! 恳请各位看官评评理: 一、物业,是使用我们全体业主交纳的物管费用聘请来为我们小区提供服务的公司。(不是我们业主的领导和主管部门) 二、门卫,是物业为小区业主出入安全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其职责就是为全体业主安全出入小区提供服务工作。(没有任何权利限制小区业主自由出入) 三、小区大门出入栏杆和电子门禁,是使用了全体业主缴纳的公共维修资金购置安装的小区安保设施。是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使用的公共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不是王海们的私人物品) 四、业主购买小区房屋,同时购买有公摊的小区公用面积。因此,小区内公用面积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不是王海们的私人场所) 综合上述四点理由,我们全体业主依法应当拥有新华名园小区的自由出入通行权、小区大门安保设施使用权、小区公共用地的使用物权!!!而新华名园“业委会”和物业的王海们,居然利用了全体业主拥有所有权的小区大门栏杆和电子门禁,来作为限制业主自由出入通行的作恶工具;居然还交带小区门卫,不放行尚未更换电子门禁的业主进入小区回家!!这简直就是相当于强盗行径! 这,到底是谁给了王海们这样大的权利?!——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吗?是你们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吗?答案都不是!所以,只能合理地解释为,是王海们擅作主张的故意违法行为! 其实,小区业委会就是一个接受全体业主委托和授权的民间组织,它根据业主大会的委托和授权,在住建委或者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下,有条件地行使小区物管权!业委会并不是党政职权部门和行政管理机构,不具有强制施行社会管理措施的职能,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而王海们把持的“业委会”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大会委托和授权的情况下,出于私人目的的不良居心,居然胆大妄为地挂着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名义,对小区实施强制性管理措施!——这纯粹就是严重损害我们党委政府形象的违法行为!是人为地制造社会矛盾、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扰乱民生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侵犯了业主的人权、居住通行权、小区公共用地使用物权的违法行为!!! 目前王海们及其物业公司涉嫌串联开发商所制造的,是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在小区平静表面之下,实则是一片波涛汹涌的暗流!试问,我们的党委,政府,怎么能够容忍这样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的违法行为存在呢?! 我们把问题再次在这里郑重向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完全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如果不重视不处理不答复的话,那么,我们一介蚁民,人微言轻,也只能在其他网络媒体各大论坛继续向有关部门呼吁,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我们郑重声明:我们代表部分业主发帖呼吁,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我们了解到目前有一部分倍受王海们行为困扰而想不通的业主,如果真的想不通而闹出一些其他什么事情来的话,就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了。 强烈呼吁你们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及时派员对王海们及物业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不要再让王海们继续以你们政府相关部门的名义行事而破坏了政府执政形象!不要再让王海们人为地制造和激化社会矛盾!不要让王海们继续破坏辖区的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社会公众安全感! 我们需要一个法治、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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