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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一农民抓114只癞蛤蟆被拘一脸懵圈:难道还犯法,吃老鼠吧!绝对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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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0:56: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原标题:抓癞蛤蟆犯法?淳安一农民抓了114只被警方刑拘

        “逮癞蛤蟆也犯法?”淳安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懵圈。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森林警察刚去找他时,陈某还很镇定地对身边的人说:“没事,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

        今天,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证实,当地农民陈某因抓了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抓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被宰杀的癞蛤蟆

        为饱口福逮杀上百只癞蛤蟆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民警告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陈某后悔不迭。

        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8日上午,群众举报有人正在小溪边宰杀癞蛤蟆,随后陈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时下正是春暖花开之际,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陈某想抓些野味,弄几顿丰盛的宴席犒劳自己和亲朋。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抓到114只癞蛤蟆。2月18日上午,陈某安排了朋友在溪边进行宰杀,没想到遭到举报,惊动了警方,更没想到会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当地人喜好吃“黄蛤”,这种黄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因此欲称“黄皮蛤蟆”。

        陈某交代,他也好这口,所以才去抓蛤蟆,由于烹饪后只吃腿,亲朋好友人一多,吃上百来只蛤蟆也并不算多。

        蛤蟆是“三有动物” 同样受法律保护

        陈某被抓,这让大家惊讶之余,也涨了知识,学了法律。

        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为蟾蜍科蟾蜍属的两栖动物,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在浙江省属于一般保护野生陆生动物。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办案民警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办案民警表示,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记者查阅得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有了合法手续还不行,如何猎捕也有严格的规定。电捕工具、铁夹、气枪、毒药、麻醉药等均属于禁用猎捕工具,不能随意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也要负法律责任。

        今后“吃野味”将面临法律追责

        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卢强军表示,下一步要结合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实施以及发生的典型案件印发通告、宣传单,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人们保护“三有动物” 。

        此外,卢强军还提醒说,在中华蟾蜍的体内有一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不易被高温杀死,如果人吃了肉后,双槽蚴就会在人的腹部、手腕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还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等处寄生。寄生下来的双槽蚴会使周围的人体细胞组织产生一种粘液,面部出现浮肿,严重的产生脓肿。如果双槽蚴一旦侵入人的眼球里,还会引起各种炎症,导致角膜溃疡、视力减退,严重的甚至造成双目失明,带来终身痛苦。所以这种“野味”还是不要吃为好。

        特别要提醒的是,针对近期多地曝出的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2月15日正式回应:国内此前法律法规仅规定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也意味着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点评

小时候抓过蝌蚪的小伙伴们快去自首吧,争取个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17-2-2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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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2-20 11:40: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宰好的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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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2-20 12:15: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们这边菜市场天天有人杀青蛙,没听说警察会来刑拘的,青蛙可以吃吧?要不然的话那天吃几个青蛙被抓进去再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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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2-20 12:37: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杀鸡  杀猪这些 怎么不去抓   中国的警察 就是TM  无所事事   人家酒店杀的那些鸡啊  鸭这些 那么多    跟个SB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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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2-20 12:48:1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天关门夹死一条壁虎,现在每天心惊胆战。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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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2-20 12:50: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去!!原来抓青蛙吃也犯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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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2-20 13:40: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应该保护,众生相互共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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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2-20 14:24: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以后一定要注意啊。吃之前打110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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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2-20 14:57: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小时候抓过蝌蚪的小伙伴们快去自首吧,争取个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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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2-20 15:38: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六六六六 判个十年二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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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2-20 16:20: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别吃了,糟蹋粮食也就算了,还祸害野生动物,我是动物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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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2-20 16:57: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严厉打击这些吃野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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