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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不交押金物业就不给商铺通电?供电部门:收取押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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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4-11 12:1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近日,市民苏先生租下了长荣新城小区的一间铺面,正打算装修时,就遭遇了小区物业要求租户缴纳用电押金后才可通电的“怪事”,这让他极为烦恼,“用电交电费是应该的,可是还没用电就要先交用电押金,那我就不能接受!”对此,供电部门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租户用电押金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供电部门也从未要求市内的物业公司缴纳用电押金

        租户:欲装修却无电可用
        今年3月,苏先生在长荣新城E区租下了一间商铺用于办公。4月初,正当苏先生打算装修这间商铺时,却发现商铺内并没有通电。他立即联系了房东,询问后得知,房东此前并没有拖欠过物业的电费。没有欠费的商铺为什么没有通电呢?苏先生赶紧去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苏先生说,当时物业的工作人员要求他缴纳1500元的用电押金后方可恢复商铺的通电。苏先生当即表示,自己也曾做过物业管理这行,知道物业没有权利收取租户用电押金,而用电押金也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这摆明就是小区物业的单方面行为,因此,他当场拒绝了小区物业的收费要求。为此,苏先生租下的商铺就一直处于无电可用的状态,也没有办法进行装修。

        物业:必须交用电押金
        4月7日,记者来到长荣新城小区物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孔梅珍表示,小区近百个商铺都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现阶段仍然采用预付电费的模式,即先买电后用电。物业收取租户用电押金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方便及时预付电费以保证正常供电,另一方面还可避免租户突然“跑路”,物业四处追讨要不到电费。因此,小区物业根据不同性质的商铺进行了简单测算,均要收取500-2000元不等的用电押金,

        “除非房东可以出来做担保,租户突然‘跑路’后所欠电费由房东支付,不然都要跟我们签订商铺的用电协议并且缴纳用电押金才可以用电。”孔梅珍说,当租户租约期满不再续租,在结清电费等费用后,当初缴纳的用电押金是可以退还租户的。在物业公司提供的《商铺用电协议》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甲方用电前预交押金给乙方”、“甲方每月按时缴交电费给乙方,超期五天,乙方追收滞纳金10%”及“甲方按时缴交物业管理费给乙方,超期十天,乙方追收滞纳金5%”等字样。

        苏先生表示,用多少电就交多少钱,这点没有异议,但自己在还没有用电的情况下,就要缴纳用电费用了,这不合理也不合法,“再说了,物业凭什么认定我租下的铺面用电押金就是1500元?”因此,苏先生拒绝了该物业要求缴纳的用电押金。

        部门:物业做法无法律依据
        对此,钦州供电局营销部负责人区宇说,商铺采用预付电费的用电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的相关规定,由于目前我市所有的商铺都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因此全市的商铺都采用了先交费后用电的方式。然而,物业要求租户缴纳用电押金的做法,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规定,因此这种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我市供电部门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市内各家物业公司缴纳用电押金。

        至于苏先生所反映该物业向租户收取用电押金的情况,区宇表示,供电部门的职责只在于保障客户正常的用电需求及故障抢修,而物业收费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苏先生需要向住建、物价等部门反映情况,并由住建、物价等部门来处理,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晨报记者 唐云建 原标题:不交押金物业就不给商铺通电?供电部门:收取押金没有法律依据

点评

懂道理嘅人越来越多但喺讲道理啲人越来越少…随着高科技社会文明认识世界奥秘越来越多,以前冇人发现啲嘢咁时有了。有特长后台硬嘅人发覚有啲事有啲场合并冇存在道理,故无须讲道理讲亦冇叼用。讲道理就喺骗人去盲从   发表于 2017-4-1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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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5威望 +7 收起 理由
ppooii + 1 物业说怕租商铺的人会跑路才收押金,供电局说物业收押金不合规,供电局说物业要按时缴
江湖人称顶叔 + 1 神马都是浮云,物业这也是个不是办法的好办法
帅得不像话 + 3 黑脸白脸都是供电局做了,万一商铺做不下去,不交水电费呢?
wlm01 + 1 商品房小区就是这样子的,都是一个大的电表
我心飞杨 + 1 好像很多小区都是这样管理的,之前翰林府第小区都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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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
发表于 2017-4-11 13:25: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商铺采用预付电费的用电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的相关规定,由于目前我市所有的商铺都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因此全市的商铺都采用了先交费后用电的方式。\
   这已经表明物业管理方式是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也不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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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0#
发表于 2017-4-11 16:35: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广西交投投资建设的长岛花园小区就是这么黑的,收房时物业强制收取每位业主200元水电周转资金,说后期可以退给业主的,现在物业耍无赖,不给退!黑心物业!黑心开发商!!强烈要求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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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4-11 13:16: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没有规矩,这个也是人家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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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4-11 13:3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像很多小区都是这样管理的,之前翰林府第小区都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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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4-11 13:43: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个就是没有做到一户一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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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4-11 13:56: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商品房小区就是这样子的,都是一个大的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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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4-11 14:10: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无奈,但是也没有办法,供电局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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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4-11 14:23: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黑脸白脸都是供电局做了,万一商铺做不下去,不交水电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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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4-11 14:36: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租房子也是有押金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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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4-11 14:50: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铺面不是自己买的,肯定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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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4-11 15:03: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把商铺买下来,一切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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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4-11 15:17: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租铺面就是这样子的,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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