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动作很快,今天上午9点就约我们业主谈判协商。很多业主共聚一堂。
业主代表拿出已经打印好的《诉求》,分发给业主和物业及开发商。如下:
诉求 1、地下室产权属于谁?请出示证书。如果属于开发商,物业费由谁来出? 2、地下室能否达到收费的标准?为什么没有价格公示牌?请出示相关证书。 3、停车费只能低于或等于合同的,如果高于合同的,要大多数业主同意才可以通过。否则有权拒交。直到合同终止。(其他收费也是) 合同第50页第十一条。合同55页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合同56页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4、不能收电梯维护费。依据:合同第46页“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第(6)点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如果收取,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5.装修不能收拆墙费,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和工本费只能收其一。合同54页第26条。
协商开始,业主代表发言。先让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然后向物业公司自交房以来对业主的服务表示感谢。接着声明自己维权不jin是为了一己之利(业主无小车,只有一辆摩托车),更不是为了谋取私利(开发商曾送我毛毯,被拒绝),而是为了维权而维权。接着就以上《诉求》内容逐一提问,以合同为依据,相关法律为准绳。双方开始一场唇枪舌剑。
经过两个小时左右的激烈谈判,和光大物业及地产达成以下约定:
1、按合同收费,在没确定产权之前暂停收费。
2、在下周二中午12:00前给出答复。再召开业主大会进一步协商。
3、之前没按合同收取的费用业主保留诉讼的权利。
最后业主代表说:对昨晚恶意破坏关卡的行为表示谴责。但是,如果跟我们玩阴的、黑的,我们也绝不示弱,就算你可以对我一人进行报复,但我死了后面还有千千万万个业主。请你们讲诚信,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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