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承影含光 于 2017-5-11 15:49 编辑
5.11更新:5月11日上午,市城监支队还是南区城监大队派出队伍,依法对蓝天丽都小区大门外左侧、右侧和小区南面的违法圈占公共地带的设施予以拆除,中午烈日当头时仍在继续。感谢,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我们城市的正常秩序,让民众不致于正常维权无路而彻底失望甚至是绝望,从而消除了隐患,维护了社会安定。
当然,还有疑问:一、对于这种违法圈占公共用地的违法行为,有没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有没有明确告诫以后不得再次发生类似违法现象?二、开发商或物业未经批准私改架空层作停车库的处理意见如何?这两点,若有相应措施,还请出示相应文书,谢谢!
5.9更新:截止5月9日上午,小区大门外左侧、右侧和小区南面的非法圈占仍未解除。
5.8更新:截止5月8日下午,小区大门外左侧、右侧和小区南面的非法圈占仍未解除。(钦州930那边,4月24日发帖,但某部门的答复是5月4日临近下班才姗姗来迟)
5.4更新:截止5月4日上午,小区大门外左侧、右侧和小区南面的非法圈占仍未解除。(一周了,钦州930那边也未见答复到底如何处理)
蓝天丽都业主维权之三: 市城监支队,市住建委传球过来了,请接住,谢谢!
【二、关于反映架空层的问题 (一)我委未审批将蓝天丽都小区架空层封闭车库,如擅自封闭建设为车库,均属违法建设,我委将转市城监支队进行核查。】 【八、关于小区外公共地带被圈占的问题 根据原审批总平,小区外(商铺与道路之间)规划为公共通道及停车位,我委未审批将该区域围起来。经了解,将小区外公共通道及停车位围起来是小区外围商铺业主所为。我委已联系蓝天丽都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劝导小区外围商铺业主将公共通道及停车位恢复原貌,若仍不听劝导的,建议相关业主向市城建支队投诉。】
蓝天丽都小区业主希望市城监部门依法尽快解决:
一、依法对开发商或物业(抑或所谓的商铺业主所为)非法圈占公共地带的路霸土匪行径予以坚决取缔,还公共地带给公用,并对违法圈占公共地带的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勒令以后不得再次发生此种现象。 (注:如确因商铺出租需要,可酌情考虑按一定比例配备,如“门面数×2”,即单独门面的商铺可给2个车位,双门面的4个,但上限不超过10个,应该可以满足其基本需求了,其他则应作公用,不得圈占)
二、关于开发商或物业现在将各楼栋一楼架空层砌墙改建为车库之事,既然市住建委已表示没有审批过,属违法建设,则理应被处理。
处理方式大致两种:一是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样。二是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并完善报建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从现在实际情况看,恢复原样不太可能,如选择后一条,则必须为电动车、摩托车预留一定停放空间,并请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公开批准文件和缴费证明。业主们拭目以待!
还要说明的是,关于架空层的维权,数年来业主们有过多次,但由于业主处于弱势地位,又因开发商阻挠无法成立业委会,且开发商和物业有过找社会混混人士偷袭殴打业主的前科,故现在业主们已经无法与开发商和物业有效交涉,收效甚微,只能求助于政府主管部门,请及时查处,还业主们一个安定祥和的小区,蓝天丽都八百多户业主们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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