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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惠充值 于 2017-4-29 11:08 编辑
光大业主再接再厉,团结一致,从长远考虑,全局考虑,不妥协,不退让,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光大物业《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调整的通知》(编号:GDPM-GX-1704-T-06)的回复
【补充】看了一些回复,感谢大家的关注。现回复如下:
我觉得那些说维权的业主是搅屎棍的真的很可笑,试想,如果你每个月少还一分钱银行可以吗?现在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宰,却没勇气反抗!反而觉得被宰是理所当然的。当看到别人也被宰,自己不但没有同情,反而是多了一分慰藉:被宰的原来不止我一个哈!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且,当看到有人反抗,反而加入了既得利益者的帮凶,细细一想,真是太可怕了。所谓细思极恐啊!
上周六业主会上,光大地产及物业相关负责人表明,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将按合同收取,并会再次召开业主大会。但是直到今天楼主只看到了《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调整的通知》(编号:GDPM-GX-1704-T-06),没接到任何开会的通知。然而楼主刚刚致电物业客服,客服反问:(4月)25号不是开会了吗?但是,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问了很多业主都没接到通知。
认真读过该通知后,不难发现,这个通知给业主维权造成了两难境地。电车、摩托车免费,小车取消月卡,全部采取临时停车收费(想避开合同,但合同没约定的在没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之前本人认为是无效的),如果还想继续维权的业主继续要求物业按合同收,无疑损害了那部分没有小车只有电车或者摩托车的业主的利益。这样就把矛盾转移到了业主身上,如果这部分业主不团结,没有全局观,没有长远观,不肯牺牲小我,那业主之间就可能会出现内讧。
看到了该通知,我做了如下的反驳:
【对“通知”的反驳】上周六承诺按合同收。等于低于都是按合同收。现在摩托电车免费,按合同收;小车显然没按合同收(开发商:现在没有包月的,避开合同)。结论:没完全按合同收,开发商失信!
并致电物业声明,《声明》已经发到了微信“光大物业·广西白石湖微管家”:
【声明】对于贵司4月25日的关于停车费调整的通知,并没有完全按合同实行,我不同意,请贵司和光大地产履行上周六在业主会议上的承诺,再次召开业主大会,再做协商,完全按照合同收停车费!否则,我有权不遵守贵司与合同收费不符的规定,有权拒绝高于合同的或合同没有约定的收费!特此声明!*栋*栋*房业主:***2017年4月28日
希望光大业主能再接再厉,团结一致,从长远考虑,全局考虑,不妥协,不退让,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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