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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0“真龙杯”业余羽毛球俱乐部争霸赛竞赛规程(意见有奖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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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5:0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今年夏天最火热的羽毛球赛即将开打了。 欢迎大家就以下规程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五条好的意见送出一份精美礼品。 一、竞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混双一、女单、男单、男双、混双二); 二、比赛时间(安排在每周六、周日开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开赛日前7天); (一)第一阶段14个赛区(选拔赛)与日程安排(2010年8月14日—10月17日): 柳州赛区:8月14—15日(开幕式) 河池赛区、来宾赛区:8月21—22日 桂林赛区、贺州赛区:8月28—29日 玉林赛区、梧州赛区:9月4—5日 贵港赛区、钦州赛区:9月11—12日 崇左赛区、百色赛区:9月17(晚)—18日 北海赛区、防城赛区:9月25(晚)—26日 南宁赛区:10月16—17日 (二)第二阶段总决赛日程(南宁) 时间:2010年10月30—31日 三、参赛资格 (一)参赛选手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者。 (二)参赛选手必须为广西户籍运动员(以第二代正式身份证为准,其他证件无效)。 (三)本次赛事为业余比赛,专业队现役、退役及2010年6月1日后仍在区专业队集训的队员不得参赛。每场每队只能允许2名A组选手上场比赛。 (四)A组选手的认定:五年来获全区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及全区运动会羽毛球赛青少年组各单项前八名的选手。 (五)一经发现参赛队有超过2名A组选手参赛,将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 四、参赛办法 (一)当地机关单位、企业、羽毛球俱乐部或经营羽毛球场馆均可组织队伍参赛,队数不限。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 (二)参赛单位(队)人数共为12人,每队限报运动员10人、教练1人、领队1人,其中只允许2名A组选手报名,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五、竞赛细则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选拔赛、第二阶段为总决赛。两个阶段均采取小组循环赛加淘汰赛的形式。淘汰赛方法:A1-B2;B1-A2;C1-D2;D1-C2。 1.第一阶段:选拔赛(14个地级市) 全区14个地级市分为14个赛区,每个地级市(赛区)独立开展选拔赛。上届冠亚军队所在城市南宁和柳州赛区,前两名晋级总决赛,其余地级市只有冠军队才能晋级总决赛。赛事主赞助方将派“真龙”队直接进入总决赛。 2.第二阶段:总决赛(南宁) 选拔赛晋级的17个队(含真龙队)采取抽签的形式分成4个小组,每个小组4个队(其中有一个小组5个队),来自同一地区的参赛队尽可能分配到不同的小组中。采取小组循环赛,选出各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直至决出所有名次。 3.各赛区选拔赛及总决赛均以上届成绩作为种子队依据。 (三)出场顺序 本次比赛为混合团体赛,比赛顺序为:混双一、女单、男单、男双、混双二,比赛中不允许运动员兼项。 (四)每轮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首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五)计分方法 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均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20平后一方先领2分者为胜,24平以后先到25分者获胜。 (六)各参赛队必须认真组织比赛。为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大会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用球和服装 1.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选拔赛用球:威克多黄金一号球。总决赛用球:威克多比赛三号球。 2.比赛服装: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有领T恤衫,运动短裤。双打配对选手着装颜色应一致。总决赛裁判员的服装由大会提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选拔赛 第一名:奖金3000元 第二名: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8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各奖励500元 参赛选手均赠送一份礼品。 (二)总决赛 第一名:奖金20000元 第二名:奖金10000元 第三名:奖金5000元 第四名:奖金30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优秀奖,每队奖励奖金1000元。 第九名至第十六名鼓励奖,每队赠送礼品一份。 参赛选手均赠送一份礼品。 七、报名和报到 (一)参赛队将报名表于本赛区开赛前7天交寄到所属选拔赛区体育局,选拔赛区体育局将参赛队名单制成电子文档于开赛前4天传到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填写内容必须完整,逾期报名将不予以受理。每队报名费100元。 (二)比赛报名表必须由参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运动员上场比赛前必须向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场比赛。 (四)参赛队员必须保证本人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大会概不负责。 (五)报名后如需更换队员,必须在抽签前24小时以书面报告形式递交至组委会,待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每更换一名运动员需缴纳秩序册更正打印费100元。 (六)报到由各分站赛举办单位具体通知。 八、仲裁及裁判 (一)选拔赛的裁判员选派、执裁及仲裁事宜由选拔赛所在地级市体育局总体负责。 (二)总决赛的裁判员选派、执裁及仲裁事宜由区体育局总体负责。 九、参赛经费 选拔赛期间各队的交通和食宿自理。总决赛除南宁市外,其他城市参赛队将按实际参赛路程距离情况,由主办方给予一定参赛补贴。 2010广西体育节—“真龙杯”业余羽毛球 俱乐部争霸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人: 电话: 参加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队内职务: 参加项目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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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5:08: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此为时空网转贴,有意见可以登录时空网羽坛全经典跟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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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7-16 15:20: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似乎钦州反映较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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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7:13: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中午刚发的帖,各方人士来不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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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7-16 21:46: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九、参赛经费 选拔赛期间各队的交通和食宿自理。总决赛除南宁市外,其他城市参赛队将按实际参赛路程距离情况,由主办方给予一定参赛补贴。 这点去年的比赛也是这样写的,但北海防城队来钦州比赛,钦州,北海,防城去南宁参加总决赛都没有兑现,北海队还向组委会提出了,但一直没敢正右回复,不知是那里经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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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7-16 22:04: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钦州飞扬佛雷斯羽毛球俱乐部将组队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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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9:54: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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