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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俞新面包车 发表于 2017-6-14 18:11 这个就是你们傻啊 成立什么啊 是是原来的物业好
徐香猪 发表于 2017-6-14 18:16 有点过了
一只蘑菇 发表于 2017-6-14 20:38 这些人不是为某私利才怪。正常了人那可能无利这样折腾啊?难道不用挣钱养家吗
zhongyhzm 发表于 2017-6-14 20:33 。。。。。。。。。。。。。。。
旧游幽思 发表于 2017-6-14 20:20 哈哈,十一个自荐人6个是老赖,这就是我宁愿忍受物业也不相信“好邻居”的原因
LALA_GO 发表于 2017-6-14 20:17
lztptchu 发表于 2017-6-14 19:34 赶走物业,解散业委会.
和你不同名 发表于 2017-6-14 19:24 支持爆光!
sujunjie 发表于 2017-6-14 19:20 再来一次解散业主委员会,赶走物业。天下哪有不食腥的猫?
深山一水 发表于 2017-6-14 18:59 缺少业主监督的业委会,就是豺狼虎豹。
山明水清 发表于 2017-6-14 18:38 你们现在才知道业主委员会赶走上个物业的居心所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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