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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钦州市委、钦州市纪委、钦北区纪委领导:
现向领导反映一起关于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请领导予以严查。
钦北区青塘镇榃山村委那角村下屋组村民杨显来,10年前已建有2栋混砖结构楼房,一栋4层,一栋3层,每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1400平方米,安装有空调、太阳能热水器
有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全家7口人,劳动力5人,其中4人外出广东务工,每人每月固定收入4000元-5000元,生活富足。但近年来杨显来一家人都能领取政府低保补助,并在国家开展“精准扶贫”中被评定为特困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新房,2017年杨显来又新建一栋三层楼房,目前已建一层
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而该村许多真正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困难户、贫困户,多次申请得不到批准,群众意见很大,议论纷纷。
在自治区党委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中,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荒唐之事?谁如此胆大包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优亲厚友,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和特困户条件的杨显来一家列入补助和帮扶对象并获审核通过,致使杨显来一家违规领取低保金和危房改造补助款。对如此无视党纪国法,违反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的行为,请领导和有关部门予以严查,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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