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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实名举报钦州港老师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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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7:4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致钦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的一封实名举报信:为维护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使吴冠云得到依法严惩,整治地方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高政府威望,现我将吴冠云对我的伤害,和钦州港派出所,钦州港公安分局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举报如下:
          被投诉人一,吴冠云,男,现任广西省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数学老师,电话:18677760443
          被投诉人二,广西省钦州市钦州州港派出所
          被投诉人三,广西省钦州市公安局港区分局
          我叫李欣欣,女,家住广西容县龙晶花苑13栋302,于2016年4月,我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吴冠云,吴冠云是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数学老师,因为我从小崇拜老师,老师给我的感觉就是为人师表,有文化,有素质,彬彬有礼的形象,通过两个月的聊天,我们慢慢熟悉了,同时也对他放下戒心,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就同意了去钦州见一下这个“善解人意”的师长,于2016年7月9号我就去钦州港跟他见面了,见面后,我们吃过饭天色已晚没有办法只能在当地住一晚了,我就自己去当地品尚酒店住下来,入住没多久,吴冠云说给我送点小吃过来,我还非常感动了一会,怎知他一进入我的房间就把门反锁,丑恶的嘴脸和狰狞的面容就显露出来,兽性大发,当时把我吓得不和所措,本能的问他想干嘛,他说如果我敢叫,就叫我死在钦州也没有人知道,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地方,我好怕,我竭力反抗,但最终敌不过这个强壮的男人。
事发后,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无情的羞辱以及撕心裂肺的痛,不知所措,眼泪一直流,差点晕过去。。。我思前想后,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于2016年7月10曰向钦州港派出所报案,钦州港派出所值班民警林礼秋并没有立案,只是录了个口供,也没有叫吴冠云过来对质录口供,就草草了事,而钦州市公安局却在钦州930问政钦州里回复”此案于7月7曰已经受理,经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了解,走访调查,取证及现场勘查,没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实,钦州区派出所不予立案,钦州港派出所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网友们都不傻吧,受理案件的时间比报案早了三天?钦州港派出所真的走访调查了吗?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的钦州市公安局就这样来搪塞网友,搪塞受害人吗?这就是你们公安局的作为吗?钦州港派出所迟迟不给受理通知书,于是去钦州市公安局港区分局讨要,无奈被值班民警叫嚣不给还说有本事记住他的警号投诉他,我也曾经求助钦州市公安局,钦州市检察院,钦州市政法委,钦州市纪检委,钦州教育局,钦州市妇联,所有部门都推到钦州港区妇联处理。
所以我求助钦州港区妇联,钦州港妇联工作人员却说“”你又不是我港区的妇女”,意思是说帮自己人吗?广西区妇联工作人员说“”我不会责怪下属港区妇联的”请问国家养你们这些人干嘛的?其中还有一些人也参与庇护此事,比如钦州港第一小学苏副校长,港区妇联副主任周小全,都一一为吴冠云的禽兽罪行开脱,说情,耍赖。无论怎样,吴冠云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已构成事实,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和依法赔偿我精神损失费,身体治疗费,和追查钦州港派出所,钦州港区公安分局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和追究包庇吴冠云罪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吴冠云还动用黑帮关系开小车追赶想强行拉我上车伤害(有照片为证)严重威胁我的人身安全情况下逼迫我签订删帖子协调书,不然将我抛尸钦州。求助无门多次站钦州二桥上想摆脱这种委屈和耻辱的煎熬都被警察拉下来,我信赖国家依赖政府,希望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能依法严惩罪犯还平民老百姓一个公道!
       证据一,有医院检查单
       证据二,微信聊天记录
       证据三,照片
以上证据我均保全。
      
                               举报人:李 欣欣(电话:17878073227)
                             2017年7月4号

附注:本人所说一切属实愿承担一切责任,不代表该论坛立场,希望360这个老百姓平台不要删我的帖子,让老百姓有一个平等伸冤平台)

点评

钦州东风市场没良心,没信誉。长期恶意拖欠商户押金,态度恶劣,不怕生儿子没屁眼。  发表于 2018-6-5 15:01
哈哈哈看这个贴都看了几年哈哈哈  发表于 2018-6-5 10:24
这帖子关注好久了,到时是真是假,切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回应,实在失望至极!!!  发表于 2018-4-8 10:28
每当我看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起了我在文峰路过的日子嘻嘻  发表于 2017-10-5 10:33
每当我看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起了我在文峰路过的日子  发表于 2017-10-5 10:32
每当我看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起了我在文峰路过的日子  发表于 2017-10-5 10:32
每当我看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起了我在文峰路过的日子 .  发表于 2017-8-23 23:38
你的医院检查单是什么样的 能证明你被强奸? 顶多一般纠纷 嫌事不够大 人民警察跟法律给你玩的?谁有空跟你颠  发表于 2017-8-19 16:22
期待真相的那一刻  发表于 2017-8-13 19:54
这个帖好多都是那个老师的同事吧,平时那些号都不见在360回过帖的,现在回得那么勤快。  发表于 2017-7-24 20:17
现在的社会都是说钱,没有什么了,钱钱钱,谁有钱谁牛逼,谁给钱就给谁办事,没有钱,懒得动,上班等下班下班等出粮,一个穷打工的为三餐而奋斗的城市户口摩的佬对于楼主的遭遇,只能表示同情。  发表于 2017-7-23 22:45
没有人不支持你要一个公道,可是你自己看看你都是怎么回复的!你要公道你就去走法律途径,这样算什么啊!  发表于 2017-7-23 22:32
而你却一棒子把不支持你的人都打死了!都说成是对方的人我们有什么办法啊!你自己好好想想是不是  发表于 2017-7-23 15:22
可是你却说人家拿了对方的钱,什么意思啊!是个人都不会同意啊!你这样的无辜的冤枉别人,是人都不会站在你那边的!你自己想想。那你怎么不说站在你这边的就拿了你的钱了啊!大家都是想了解清楚情况在下定论的  发表于 2017-7-23 15:21
都过去一年了!不去上诉不去走法律途径我能说什么啊!就算你被伤害过你也不能去伤害别人啊!很多人都是想帮你的!不过你的态度还有说话的方式要改变一下好吗!你自己认真看一下!很多人都是不认识你们双方当事人的  发表于 2017-7-23 15:18
我们先抛开是不是真的!楼主素质和态度和各方面值得好好考量啊!我游戏都不玩了花了一个多小时看完所有人回复的帖子和她回复的,总结出来的,为她说好话的支持她的都是正义的都是好人,其他的都是坏人你们自己看。  发表于 2017-7-23 01:32
肯定是被甩了,来报复了。我只能呵呵了,自己不远千里过来见网友还不回去还住下说明什么你们自己想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7-7-22 22:50
本人路过一评:自己被生活中..人欺骗了,重点针对..人,得了哇!为什么去投诉..所 ,投诉..局 ?私生活还要厅长帮吗?是个人的看法,不是其他...  发表于 2017-7-18 10:51
路过一评:如果怀疑太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得啊!  发表于 2017-7-17 19:21
楠木风柜只戳头:我只客观评论、你就乱骂人做么?  发表于 2017-7-17 13:42
有事搞通XX人就得了,为什么被投诉人XX所,XX 局?作为路过人不明白   发表于 2017-7-15 19:07
太平村老”:“处女身”是无价之宝,不能用钱来衡量。它只献给自己结婚的对象。如果一定要用钱来衡量的话,请看260楼回复。有老板能买得起吗?!!!  发表于 2017-7-15 09:58
你的“处女身”值得多少钱?初贞卖给大老板,不得了吗?  发表于 2017-7-15 09:14
感谢楼主让我们看到一个正当的受害的弱女子敢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支持楼主的勇敢!感谢楼主敢于公布自己的受害经历,使未来更多的未婚女孩免遭伤害!感谢楼主敢于揭露教师个别阴暗面,使人理智,不再迷信!.  发表于 2017-7-13 22:09
“高老陈”,请看242楼回复!请看242楼回复!请看242楼回复!  发表于 2017-7-13 21:39
路过一评:男女都同意,才上床的好事,不是强奸,是通奸之后,没给钱女友、女友在网上公开成坏事!  发表于 2017-7-13 17:15
从“撕心裂肺的痛”,我猜楼主是个处女呀!  发表于 2017-7-13 17:03
当时不报案,三个月后报案,公安也难判断真假。万一是你真和老师约炮,三个月后老师甩掉你,你不甘心告人强奸,原理上也是可以的。所以打炮后反悔,要立即报案才有效。  发表于 2017-7-10 13:14
如果我是法官也会迷蒙:这女子是非不分,男人QQ约会,不认识的男子,你千里送来相见,人有五情六欲,能不冲动吗?见面时拥抱一下,再进一步是上床玩一玩是正常的(但是非法),  发表于 2017-7-10 09:03
你的医院检查单是后面才做的吧 并不是证据 之前人家不给你立案也是正常的 还有你没事叫人送吃的 自己本身就没有安全意识要负部分责任 以上诸多文字没有提到你认识的错误 一味的问责  发表于 2017-7-10 00:28
如果我是法官也会怀疑:这女子有不正派的居心一面,男人QQ约炮,你又不认识的男子,你千里送靶来,人有五情六欲,烈火干柴,能不发热、不冲动吗?能录打一炮吗?——试婚是正常的(但是非法),  发表于 2017-7-9 13:01
女的不愿意,男的很难强奸的。不会喊叫吗?在宾馆啊。  发表于 2017-7-9 12:44
我总觉得奇怪:如果女子不同意,哽是夹着大腿,男人的阴径怎么插得入女子阴道内吗?  发表于 2017-7-8 20:54
首先声明,我不是楼主。但是我很仔细的分析了回帖,觉得有为数不少的回帖不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评论,而是明显的站在吴一方指责楼主。还有新注册的两个新号是专门针对这个帖子发言的。由此我想:楼   发表于 2017-7-8 15:37
我想知道的是:现在这个吴老师受到处理了没有?毕竟是一个人民教师啊。  发表于 2017-7-8 06:49
建议买机票上北京天安门 拉横幅直接一躺下来大哭 或者到中南海门口这样子做 ----就看你有没有这种勇气去维权了。  发表于 2017-7-8 01:20
我认为,作为人民教师的吴某,在两性关系上极不严肃的态度,有愧于为人师表。我认为,作为人民教师的吴某,在两性关系上极不严肃的态度,有愧于为人师表。  发表于 2017-7-7 23:48
交友是正常的,楼下那些没上过网的傻逼喷子,就没有必要说别人了。支持楼主维权,教师队伍,不应该藏污纳垢  发表于 2017-7-7 13:09
如果实属,这不是违法乱纪了,这是犯罪了  发表于 2017-7-7 11:47
我竭力反抗,但最终敌不过这个强壮的男人....爽完了,自己不留下体内的液体做证据?丢!  发表于 2017-7-7 11:22
我丢,个种难道就系传说中的“一炮而红”  发表于 2017-7-6 15:32
你生活不检点,随便和男人性交,是轻浮的女人,慎重的女人是这样吗?还向全中国(钦州)公开,你说羞不羞?  发表于 2017-7-6 13:53
现在,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人的思想也开放了,你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他,慢慢熟悉后,去试婚同居,这是很正常的都市人生活现象,又不出人命,这说明你 生活不检点,还向全中国(钦州)公开,   发表于 2017-7-6 13:43

评分

参与人数 44威望 +125 收起 理由
钦詶123 + 1 路过看看这个咋情况~~
飞越梦想 + 5 支持曝光,各部门无作为
梓萌 + 2 顶起来,还受害人一个清白。将罪犯惩之以法。
剪结 + 5 关注一下。
八爷我 + 5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帮不了你,只能同情你。
独占神话 + 5 赞一个!
信口吹 + 5 神马都是浮云
华信电脑 + 5 很多 顶上去让更多人看到 ~~~~~~
liuhedashi + 5 难道这个人在钦州就真的这么无法无天了吗?顺道说一说,这几年暴光的有一部分都是为人
chenny -5 经常在360看到你发的东西,其实也就是他上了你之后就不管你了,他只当一夜情,你当
冬季斜阳 + 1 说你什么好!你这个事情的贴子以前发了好多次了哦,记得一开始你们好像的男女朋友,你
懒狼狼 + 5
fsz1631 + 5 世上本来无娇娘,残花败柳一行行。 偶见几对野鸳鸯,都是野鸡配色狼。
qz1111 + 5 我们发现园林管理处处理民众投诉时是很积极的,大家也很认可,为何我们的政法机关不能
我行我路 + 4 强奸也不立案?
JEEP + 5 这个帖好多都是那个老师的同事吧,平时在360都没见过回帖的,现在回得那么勤快。
給煙不給火純屬 + 1
黄天书 -5 你们自己看看!这样的人,这样的素质,我从头看到尾的帖子,你们看看她的素质怎么样。
714789257 + 1 这件强奸案,港区公安局不帮你立案?敷衍了事?如果案件告到区公安厅,港区公安有关警
砖家第6号 + 1 到纪委去、到教育局去,他们会给你说法
搭③馬仔兜風 + 3 不作任何评价,只想看到有下文
ttao228 + 5 小编你不要太过份删个贴要那么多钱不给还威胁放首页
490027716 + 2
太平村佬 + 1 究竟谁是谁非,自己明白
qzcm + 2 公安部门不作为。“高佬陈”就是“吴老师”吧,一个人说这么多负面的话,群众眼睛雪亮
272802488 + 5 现在的社会,敢维权的 人不多了
z441415874 + 5 我想知道的是:现在这个吴老师受到处理了没有?毕竟是一个人民教师啊!
Vae许山高 + 5 这个高佬陈必定是男的找来的枪手
幽谷兰 + 3 神马都是浮云
laowang + 1 这个帖子,这个吴冠云,让“教师”这个神圣的词语蒙羞,让教师这个为人师表的职业或多
唏嘘嘅猪肉佬 + 5 强奸?约炮?嫖娼?约炮变强奸?不管是哪一种可能,作为公职人员,男的都要受到党纪政
五月笑了 + 1 我个人认为,如果楼主所说与事实不符,这个吴老师应该出面澄清。吴老师不站出来,可能
从此醉 + 1 实名在网上举报,究竟谁是谁非,有关方面应该出来说明一下。
他乡遇故知 + 2 不管是强奸,还是玩女人,作为人民教师的吴某,已经不配为人师表,至少要调离教育系统
沈菲菲 + 1 支持曝光
白塔 + 5 支持曝光,坚持上访。
犀牛脚威滑崽 + 5 吴冠云在港区据说很有实力。。。
dwm8892 + 3 只能帮顶了
午夜色鬼 -5 活该,送给人玩,爽完又后悔?
kingwee + 3 出门就要有心理准备
小桥” + 5 支持你,你好勇敢,加油。
高老陈 + 1 改革开放的年代:男女之间玩玩发热、冲动了,“一炮而红”,是极正常的事,又不是出人
心灵的寄托 + 5 上次帮你顶帖还有几个喷子,喷我呢,我就奇怪顶帖我有什么错?
山野小女子 + 5 人生有太多的不幸,虽然你太过随便,不值得同情,但如果那个人确实做了坏事,也应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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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9:27: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钦州港派出所迟迟不给立案或不立案通知书,也没有去查吴冠云,他才会如此嚣张,女孩求助无门,伤心欲绝,希望好心人能帮顶起来,严惩罪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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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7-5 18:21: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你有你追究的权利,支持你搞大佢!不过古人讲 千里送鹅毛,你千里送炮.唉,真某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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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8:53: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sogood910 发表于 2017-7-5 18:21
你有你追究的权利,支持你搞大佢!不过古人讲 千里送鹅毛,你千里送炮.唉,真某值钱

请您记住是强行发生,希望好心人帮顶起来,让执法部门严惩这个为人师表,还弱女孩一个公道!稍后有吴冠云一大堆喷子来侮辱一个弱女孩,希望好心人能扑灭他们嚣张火焰,相信钦州还是有正义的好人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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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7-5 19:44:1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喊冤都多时多次了,只有同情!因为举报要有真凭实据或人证物证……如有证据直接去法院好了,法院会还你公道。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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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7-5 19:50:3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其实你也是成年人,有独立行为及思维能力的人,退一步说真有那么回事,自身也有过错的。何况你又有何凭证能让公安机关立案?社会上风花岁月的事只怪自己管不好自己多点吧?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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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7-5 19:52: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只能帮你顶了。需要能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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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7-5 21:58:1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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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7-5 22:00:1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是发了好几次了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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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7-5 22:03:1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哎哎哎事已至此
来自: 微社区

点评

该赔赔,该罚罚。  发表于 2017-7-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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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7-5 22:04:1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支持曝光,你要发到腾讯才行,这里不行

点评

对  发表于 2017-7-2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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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01:00: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望执法部门查处,还弱女孩一个公道,好心人帮顶起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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