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作为教师的你,拖后腿了吗?
3省市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万元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同比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在地方层面,记者梳理发现,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上海(29901.63元)、北京(28566.28元)、浙江(22163.22元)、天津(19691.24元)、江苏(18265.73元)、广东(17223.85元)、福建(15616.93元)、辽宁(14364.80元)、山东(13807.11元)、重庆(12515.29元)。
其中,上海、北京、浙江的居民挣钱较多,其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2万元,这三地也是上半年全国仅有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大关的地区。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4元
201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31元,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74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2017年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看了以上数据, 有没有觉得自己一直在拖国家后腿?
今年5月,教育部门再度强调「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显然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收入依旧处于偏低的状态并且现象较为普遍。
如何具体实施,将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实际收入水平拉近,我们共同期待着。 (本文综合人民网综合中国新闻网、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网络等,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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