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资格证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免审。 一、 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或准备从事保育员、婴幼儿教育、育婴管理、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保育机构、家庭育儿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学历 (2)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2)有在幼儿园从事保育员工作满7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能让幼儿园园长给你签字和盖章 (3)具备初级保育员证,工作满3年以上 三、报名须知 1、填写《自治区职业资格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复印件2份,并上交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2份
3、近期两寸蓝底照片电子档 1份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2017年11月11-12日 五、 培训与收费: 1、培训费: 初级:800元 中级:950元 六、培训内容 1. 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七、考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出题,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八、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备注:上课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唐老师
报名热线: 18277143830 (微信同号) Q Q: 2040323868 报名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社原办公大楼5楼
培训地点: 广西物资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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