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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滴水之家爱心社(以360网友为主)章程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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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16:3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第一条 本会全称:钦州滴水之家爱心社(以360网友为主) 第二条 本社是由热心于本市慈善公益事业的360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 。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筹集慈善款物,开展社会救助,扶助以孤儿为主的弱势群体的发展。 第四条 社团宗旨:以网络为媒介,积聚民间的点滴力量,资助以孤儿为主的贫困地区的学生继续九年制义务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和因自然灾害急需要救助的家庭;为广大志愿者提供网上交流的平台,增强志愿者凝聚力。 第五条 团体性质及成员构成: 社团组织是一个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由网友共同发起,以爱心助学为主、以帮助弱势群体为辅,不带任何政治和宗教色彩。在组织结构上实行开放原则,以爱心 社团志愿者为主体,由管理员或者发起组织者执行组成管理工作小组。 第六条 目的:联系各界热心人士,对急需经济支持的孤儿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资助;支持并组织志愿者活动,帮助孤儿以及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第七条 执行管理员的权利与义务: 每一个执行管理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爱心社的章程和其它规定,维护爱心社的利益和声誉,共同筹措经费,分工负责管理,同时享有爱心社的知情权与重要决策的表决权。 第八条 志愿者权利和义务:每一个志愿者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爱心社的章程和其它规定,维护爱心社的利益和声誉,积极参加爱心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申请参与管理,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批评。所有志愿者参加活动都将遵从自愿的原则,费用自理,风险自负。参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将在网上或者社区确认和公开。 第九条 助学项目管理: 将调查核实后的学生资料公布在网上,通过网络联络筹募捐赠款,负责捐款的监督和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公布在网上。 第十条 物资捐赠管理: 将调查核实后的项目,公布在网上,通过网络联络筹募捐赠物资,负责捐赠物资的监查和落实,并及时把情况公布在网上。 第十一条 捐赠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制度:所有项目支出必须在项目范围内实施,并取得项目实施后的相关资料。如:学校收据、受助人证明等。发生的各类捐赠收支应该于15日内在网上公布。在适当的时候,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估捐助的结果。监督过程中所需的通讯、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负责具体联系、核实、监督工作的志愿者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责任制度与退出机制:全体志愿工作人员都必须认可爱心社的章程及内部工作守则,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志愿者应该在自己的能力、时间、精力许可下接受任务,已有明确分工的成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暂时或长期从爱心社团的志愿者行动中退出的,应在15天之前提出,以便相关工作负责人作好应对安排。因突然性的原因而不能从事志愿工作时,应履行退出手续,并在原有内部成员中落实好临时的岗位替代人,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正权归属于爱心社管理工作小组,实施期一年,期满后将从新修改。 ~~~~~~~~~~~~~~~~~~~~~~~~~~~~~~~~~~~~~~~~~~~~~~ 请识法律个网友讲讲,未办过任何手续锦爱心社是否合法 滴水之家爱心社QQ群号102107244欢迎爱心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入 [ 本帖最后由 天国的lllzzz 于 2010-9-13 09: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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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9-11 16:34: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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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9-11 16:37: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帮天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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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9-11 16:50: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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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11 16:52: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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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9-11 17:01: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顶起~~``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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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11 17:02: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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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17:10: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原帖由 有关领导 于 2010-9-11 17:0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大家都想做D善事,帮帮D孤儿,但又惊违法,唉!只社会某识点个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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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17:13: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原帖由 有关领导 于 2010-9-11 17:02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组织,没有权威的账目,所有一切捐助款项可以看做是非法集资,不涉及到钱还好,涉及到了总之有得头疼。
如果全部在网上公布账目,仲算违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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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11 17:13: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天国你的想法都是处于好意,但是这样都是不怎么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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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17:14: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原帖由 圣诞快乐 于 2010-9-11 17:13 发表 http://bbs.qinzhou360.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天国你的想法都是处于好意,但是这样都是不怎么合法的。
要点个做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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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11 17:22: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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