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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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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花四千多买了一个华为被同事嘲笑了!花这么多钱买国产机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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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8-5-12 19:53:4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遥远的祂” 发表于 1526126020
哈哈    看着我都笑了,  说句实话 四千多我也不会买华为的,  确实怎么用都不够苹果好,唯一就是系统,新 ...

现在的智能机还能用几年的?仅仅只是用来电话短信微信浏览器而已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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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8-5-12 19:56:5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空旷的回忆 发表于 1526126211
苹果用几年不卡,你安卓试试,华为按键还占屏幕。说苹果不好的多数是没用过的。

现在的智能机居然还有人能用几年的,真是厉害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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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8-5-12 19:59:1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peri 发表于 1526126354
国产手机和苹果手机,两个手机睡前同时充满电待机,第二天起来苹果手机电量满格,国产手机会耗掉百分之几!

你把国产几千台机型都用了一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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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8-5-12 20:03:2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三好 发表于 1526126601
你说苹果一天一充那是因为苹果的电池容量小,安卓手机动不动就是4000毫安,最新的苹果也就是2800毫安左右 ...

所以苹果渣续航,你觉得很自豪?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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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8-5-12 20:10:56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遥远的祂” 发表于 1526127056
哈哈    看着我都笑了,  说句实话 四千多我也不会买华为的,  确实怎么用都不够苹果好,唯一就是系统,新 ...

你知道你这番话有多少人憎恨你吗?甚至连宰你的心都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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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8-5-12 20:17:3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准备入手荣耀10,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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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8-5-12 23:52: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苹果确实不卡,流畅,用了苹果手机确实不用安卓机了,有时候卡的想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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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8-5-13 04:11: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农村,整个村子的老人用的都是苹果手机,都是子女淘汰下来的手机,农村老人用苹果手机,安全,不用担心乱扣费,中毒啥的。 但现在年轻人用安卓的越来越多了,毕竟国产机进步很快。以后苹果专做老人机也不错的,中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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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8-5-13 08:30: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P20好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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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8-5-13 08:42: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该事件,我觉得构成了侮辱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三)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4]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对于以期刊杂志刊登侮辱、诽谤他人文章的,根据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发布的《期刊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第36条规定,任何期刊凡违反本规定,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入、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定期停刊、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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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8-5-13 08:43:3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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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8-5-13 12:50: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用的顺手就行了,为面子那不去弄个黄金镶钻的手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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