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越边境(东兴—芒街)捷安特杯沿边自行车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为了庆祝东兴市体育场顺利竣工以及2010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的隆重举办,营造中越友好年的喜庆气氛,博览会组委会决定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9点:00(北京时间)举行2010中越边境(东兴—芒街)捷安特杯沿边自行车邀请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广西东兴市委员会、中国广西东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文化和体育局
越南广宁省芒街市文化通讯局
三、协办单位:广西南宁市骏宁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
五:竞赛路线:东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正门口(起点)—罗浮大转盘—东兴镇长湖村—马路镇—马路镇北联村—东兴镇河洲村—东兴镇江那村—东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正门口(终点)
六、竞赛分组:综合组(不限男女)
七、竞赛规则:
(一)比赛参照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邀请广西区内自行车爱好者参赛和越南自行车爱好者参赛,费用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米尼尔氏综合症等不适宜山地自行车运动的疾病者均可参赛)。
(四)报名费30元人民币/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由组委会代买保险)
(五)未满18周岁的参赛者需提交有其监护人同意签名的有效身份证明。
(六)参赛车辆必须是运动型山地车,装有车闸,山地自行车需用1.95及以上规格的非光头轮胎。
(七)运动员必须穿戴自行车专用头盔、手套。
(八)运动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大会提供的号码牌。.
(九)不符以上规定者,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八:奖励办法
(一)比赛只计名次,不计时。奖励前10名
(二)第一名:奖人民币4000元+捷安特山地车1辆+证书、
第二名:奖人民币2000元+捷安特山地自行车1辆+证书、
第三名:奖人民币1000元+捷安特山地自行车1辆+证书、
第四名至第五名:奖人民币500元+捷安特折叠变速车1辆+证书。
第六名至第八名:奖人民币200元+捷安特折叠变速车1辆+证书。
第九名与第十名:奖捷安特折叠车1辆+证书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0日起至10月23日止
地点:1:东兴市文化和体育局(电话:0770-7685652)
2:越南广宁省芒街市文化通讯局(越南选手报名地点,电话:――――――)
3:南宁市骏宁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南宁市建政东路4号,电话:0771-5667132 13707867430).
十一、其它
(一)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名额有限报完即止
东兴市文化和体育局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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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崇左(德天)边关国际文化旅游节
“明仕杯”国际自行车越野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大新县委员会
大新县人民政府
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大新县明仕山庄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
(二)比赛地点:大新县堪圩乡明仕风景区
五、竞赛项目:
山地自行车越野赛
六、竞赛组别:
(一)男子青年组:18岁以上--36岁以下(1974年10月28日以后至1992年10月29日以前出生);
(二)男子中年组:36岁以上—55岁以下(1955年10月28日以后至1974年10月29日以前出生);
(三)女
子
组:18岁以上—45岁以下(1965年10月28日以后至1992年10月29日出生)。
七、竞赛办法及规则:
(一)比赛办法:
1.
比赛采取绕圈赛形式进行比赛。
2.
比赛分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女子组三个组别进行。
3.
比赛距离:赛道单圈长度6.9公里。各组需完成距离如下:
男子青年组: 5 圈
全长约
34.5公里
女
子
组: 3 圈
全长约
20.7 公里
男子中年组:3 圈
全长约
20.7公里
(二)竞赛器材:
1.
参赛选手自行准备比赛器材与安全护具并保证其安全性。
2.
参赛选手必需使用山地自行车比赛,不得使用规格小于26×1.5英寸之车轮。
(三)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有关《自行车竞赛规则》。
(四)本次竞赛有关规定
1.
出发:选手按抽签所定发车位置排列集体出发;
2.
选手必须佩戴头盔,并按赛会要求绑(扣)好号码牌;
3.
选手需依照正式比赛的方向骑完全部的比赛距离。
4.
选手不准抄近道或漏圈或采取其它类似性质的方便来对付对手。
5.
不论什么原因,如果一名选手离开了比赛路线,他/她必须从下道处的同一地点返回比赛路线。
6.
选手在比赛沿途不能寻求和接受任何人包括其他的选手任何技术帮助(补给点外饮用水、食物补充,维修帮助及零部件供给等)。
7.
在比赛期间, 选手不得使用无礼或辱骂性语言、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行为、不得有对官员的无礼或藐视竞赛规则的行为。
8.
选手应在所有时间里做到行为举止有礼貌,允许更快的运动员超越而无阻挡行为。
9.
选手应爱护环境,只在正式比赛路线上骑行。选手应避免污染环境的行为,不留下任何杂物或四处乱丢东西。
10.
严禁在比赛路线上或靠近比赛路线的地方丢弃任何种类的玻璃器皿。
11.处罚:
l非法修车、换车、未经许可的补供及自外界接受的任何帮助均将导致取消比赛资格。
l拉运动服、推或拉其他选手(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倚靠其他选手、不同队选手间的不正当的帮助,判降低名次,重复出现可取消比赛资格。
l任何选手在最后冲刺中阻挡、对其他选手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采取抄近道、替代其他选手、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将判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
l不礼貌的行为或污秽的语言、对官员和/ 或对观众无礼,可处取消比赛资格。
l选手之间或同官员或同组织机构的成员或同公众打架,可处以取消比赛资格及从成绩上除名。
12.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理由。
13.处罚申诉程序
l选手或俱乐部如对裁判员判罚或成绩存有疑义,可向赛事仲裁员提出申诉;
l申诉有效期为比赛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不可在比赛进行期间向裁判员提出异议;
l申述费:200元/次;
14.当某一组别参赛者少于10人或更多时,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缩减奖励名额或取消该组别比赛;
八、报名办法
(一)参赛资格
1. 参赛选手必需为年龄18—55岁(女子为18-45岁),具备独立行为能力之人士,不受国籍、籍贯限制。
2. 谢绝注册专业(职业)自行车运动员及退役未满3年之专业(职业)自行车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
(二)报名费用
报名费:50元/人。报名费含保险、10月28日住宿。参赛选手用餐自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领取报名表—如实填写表格—传真/EMILL上交表格—组委会审核确认。
2.报名联系:
电话/传真:0771-5845209
QQ:839665479
联系人:曹先生 农小姐
3.交费:各队报名费于2010年10月28日报到时交付赛事组委会。
九、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本次赛事将对获得各组前二十名之选手给与奖励。
(二)奖励
获奖人员将颁发奖金及证书:
名次\组别
| 男子青年组
| 女子组
| 男子中年组
|
冠军
| 2000元、证书
| 1500元、证书
| 1500元、证书
|
亚军
| 1500元、证书
| 1000元、证书
| 1000元、证书
|
季军
| 1000元、证书
| 800元、证书
| 800元、证书
|
第4名
| 800元、证书
| 600元、证书
| 600元、证书
|
第5名
| 700元、证书
| 500元、证书
| 500元、证书
|
第6名
| 600元、证书
| 400元、证书
| 400元、证书
|
第7名
| 500元、证书
| 300元、证书
| 300元、证书
|
第8名
| 400元、证书
| 200元、证书
| 200元、证书
|
第9-20名
| 100元、证书
| 100元、证书
| 100元、证书
|
十、仲裁和裁判员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及竞赛人员由组委会聘请。
十一、其他
(一)赛事日程表
10月28日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内 容 备 注
09:00--18:00 大新县鑫岛宾馆大堂 运动员报到
18:30--19:30 大新县鑫岛宾馆大堂 运动员车辆集中运往赛场 运动员车辆集中运往赛场
20:00--21:00 大新县鑫岛宾馆会议室 技术会议
10月29日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内 容 备 注
07:30--08:30 大新县鑫岛宾馆大堂 裁判员、工作人员、运动员乘大巴前往赛场
08:30--09:00 明仕景区会场 裁判员、工作人员就位。女子组运动员检录
09:00--09:15 明仕景区会场 比赛启动仪式
09:15--10:15 明仕景区会场 女子组比赛,男子中年组检录
10:20--11:20 明仕景区会场 男子中年组比赛,男子青年组检录
11:25--12:50 明仕景区会场 男子青年组比赛
13:00 明仕景区会场 颁奖仪式
13:30 明仕景区会场 人员返回大新县城
(二)参赛须知
1. 参与本次比赛的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条例;
2.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由赛事主办方统一办理赛事期间个人意外保险;
3. 所有选手需签字认可本赛事参赛选手弃权声明书后方可参赛;
4.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裁判员工作区域;
5. 比赛进行时赛道内只允许工作人员及当场选手出入;
6. 赛道内设有补给点,为选手提供饮用水。如需自行补给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补给点外向选手提供补给。
7. 退赛选手必须马上离开赛道,同时取下号码牌交与最近的引导员或裁判员;
8. 获得奖项的选手必须参加颁奖仪式。如因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可委派其他人代为参加,并于仪式举行前通知赛事组委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