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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银行对离婚后买房谨慎 离婚三月内买房不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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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0:4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离婚当天,无房一方就去申请贷款买房,银行以离婚不到三个月为由,拒绝为其执行首套房贷政策。买房者对银行颇为不满:凭什么离婚的人贷款买房,非得等离婚三个月后才算首套房。   今年9月30日,孙女士在积玉桥附近一楼盘看房时,向一驻点国有银行个贷经理咨询房贷政策。交流中,个贷经理李蕴(化名)得知孙女士当天刚和丈夫离婚,虽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但前夫去年贷款买过一套房,于是告知对方此时买房仍算二套房,必须三个月后方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银行此举引得孙女士大为不满。她认为,银行认定几套房以家庭为单位,既然自己已经离婚,名下又无房产,为何贷款买房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再说,自己离婚后无房居住,房价涨得又快,肯定要尽早买套房子,银行凭什么认定是“假离婚”?   对此,李蕴解释,国家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的二套房认定政策后,假离婚后购买首套房现象明显增多,很多家庭无房一方离婚后买房再复婚,这样家庭所购两套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政策。为防范这类风险,银行审贷时对离婚不满三个月的首次购房者,通常仍执行二套房政策。他同时表示,银行也是为了打击炒房和投机买房,真正用于自住的首次购房,政策上会有倾斜。   记者算了一笔账:首套房仅需首付三成,利率打8.5折;若算作二套房,则需首付五成,利率上浮10%。以购买一套100万元的住房计算,按二套房需多付20万元首付,若贷款30年,虽然贷款总额少了20万,但利息仅少1.8万多元。   银行对离婚后买房普遍谨慎   记者昨咨询农行、招行、民生等本地多家银行个贷人士得知,目前这些银行并不硬性要求对刚离婚的购房者差别对待,但肯定会谨慎得多。   “银行接触刚离婚的购房者时,通常比较敏感,特别是那些本身无房产,而离婚前另一方有房产的购房者,通过‘假离婚’第二次购买首套房的可能性较大,银行审贷时会非常小心。”一股份制银行个贷人士坦言,遇到此类情况,很可能无法按首套房放贷。   另一国有银行人士则称,若婚后房产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一方即使未出钱买房,同样被视作有购房记录,即便离婚后首次买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律师:银行无明显过失,但可能造成“误伤”   “银行有权力自定政策,况且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明显过失。”谈到银行不向离婚三个月内购房者执行首套房政策时,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向东认为,由于少数市民诚信缺失,假离婚骗贷现象频发,银行为规避风险自行制定一些防范措施并无不妥。   他同时表示,这一政策针对所有离婚不满三个月的离婚人群,的确可能“误伤”到一些真正因感情不合离婚的购房者,“银行在甄别真假离婚时还应多动点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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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4 18:31: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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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1-4 18:31: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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